TA的每日心情 | 衰 2011-10-14 1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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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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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yeyu8888 于 2011-6-2 20:09 发表 ![]()
您好,我是上个月刚接触房地产会计的新手,以前都是做工业会计的,有些问题想请教一下:
1、我们是五月份开盘销售的,收了定金及首付(都是没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本来应该是做为预收帐款入帐,预缴营业税的,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即发生纳税义务,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请你于次月15日之前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税款所属期限为5月份的营业税金及附加,至于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要看你们当地税务机关的具体规定。
2、押到下个月做,根据你凭证后的收款附件,税务机关为处于你罚款,加收滞纳金,如果你倒霉,在下个月申报期过后被税务机关查到你没有按规定做预收款并且缴纳税金的话,会按偷税处理,建议你再研究一下刑法修七后对于逃避缴纳税款罪的定义。
只计提税金而不缴纳的话,按常理属于欠税,但根据征管法,欠缴税款需要省 自治区 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批准后才可以,如果你能力够的话,建议你按规定审批。
3 所得税的预缴方式,要看当地税务机关管理机构具体的规定。
以上以一个税务工作人员的角度去说,言词犀利之处,敬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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