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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有思路,向您学习,做好了内部工作,外部联系也更有底气了.回复 190# 的帖子
沙发了,文稿很好!学习了.回复 165# 的帖子
根据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条例第五条所称的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罚息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贵公司代收的办理房产证款交税符合本条款征收营业税精神,但是代收住房专项维修基金根据国税发69号文规定免征营业税,但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是否可免则视贵公司具体操作了。 房地产单位的政策比较复杂 新丁,希望从各位前辈出了解到更多的知识 我也是接触房地产企业不久,很想学习一下前辈们这方面的经验。房地产成本还没做过
房地产成本结转还没做过,现在心里也没底,这一块要加强学习呀, 楼主,好不好让我发下主题啊,谢谢? 我也是刚入行的新手,很希望能从各位前辈这里学到知识来自房地产会计网www.fdckj.com,地址:http://www.fdckj.com/viewthread.php?tid=4675 打算进入房地产做会计,真是好茫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