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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一下上市公司报表附注中收入确认原则-觉得可行性还蛮高
一、万科收入确认
收入是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以及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根据下列方法
确认:
i) 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商品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不再对该等商品实施继续
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定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
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金额 20%或以上之定金或/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
款安排)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中华企业收入确认
其中:房地产销售
(1)工程已经竣工,具备入住交房条件,取得了房地产权证(大产证); (工程竣工清算,开发商取得大产证)
(2)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销售合同或其他结算通知书; (购房合同)
(3)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开具销售发票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 (全款)
(4)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房屋面积)
另外补充下所谓“大产证”的概念:什么是大产证和小产证?
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交付购房者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对符合规定的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起30天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颁发房地产权证,即大产证。 对新建商品房,法律规定可由合同一方申请小产证。小产证即将房地产开发商取得大产证的房地产分割以后,由购房者取得的房地产权证。
[ 本帖最后由 珠兰花开 于 2010-4-13 17:20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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