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欣欣 发表于 2008-7-18 16:05:11

站在客观公证的立场,我觉得无论财务还是办公室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不过在具体问题上体现出来而已。首先,如果集团有财务制度或探亲假制度,那么下属分公司遵照执行,我觉得与流程无关,因为财务不仅是只核对金额的,作为外派财务更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否则财务审核就失去了意义;其次,如有疑问不是拿着单据找来找去,而是要么自己先向当事人了解清楚,不告知公司规定,明确表达是否符合公司制度规定,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可告知应有授权人签批单附后,由其自己完善手续后再来报销(也就是手续现在还没有走到你这里);要么直接与办公室商量此事,协商不成,走前述程序,这样就可以化解部门间矛盾,并让当事人清楚并不是你在难为他,也不会给办公室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制度无论其他部门是否知道,当然这是由办公室负责公示的,财务应该都会有备份的,如果没有应积极查找,而不应以没有为由上交矛盾。
       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妥见谅!

lxb 发表于 2008-7-20 17:25:21

工作中的正常问题嘛,斗啥?应该就发现问题就应积极解决问题,要不要我们这些财务管理员干嘛

y03352006 发表于 2008-7-20 19:01:18

私企在没有达到一定的规模的时候,自然相关的制度就不健全,类似的事情就会不断的发生,我们只能是在平时的工作中细心些,减少发生的次数。现在的人办事都太圆滑,谁都不愿意得罪人,又谁都不愿意承担责任,总是习惯把难题像踢皮球似的的踢给他人,有时真是没办法。我们公司的报销流程:报销人填写报销单-办公室审核费用的合理性-财务人员复核-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文君 发表于 2008-7-21 14:33:42

不必推卸财务责任,财务不仅只核对金额

风清云淡 发表于 2008-7-21 16:38:12

同意文君看法,财务应该清楚自己的职责严格把关。

阳光总在风雨后 发表于 2008-7-22 01:04:04

首先我认为单位职工报销时,你不应该拿着单子去找办公室主任,因该是当事人去找。
第二,就算你签字了,办公室主任也无权指责你为什么要签字,财务是 财务签字,办公室是办公室的签字。总之所有的流程都签完了财务才可以报销。
第三,这件事情是针对你来的,一般情况下办公室主任怎么会这样对待同事??素质在哪里??
第四,至于一年之中哪些同志报销过了,财务一般是不去管理的,应该是由归口部门去登记,比如你们的办公室。比如单位的预算做好了,要有相关部门管理的,财务那么多帐务,怎么能知道哪些同志本年的探亲路费报销过了???
第五。一般单位的报销都是先由财务审核的。凡是有预算总额的,或者这些探亲路费你可以设置一式两联的单据,当事人先去办公室在单据上签署意见,意见的内容就是此同志此次报销探亲路费符合规定,你见到这个单据后付到报销单后面,在签署财务意见。
最后我想说的是要把它定位一个流程,没有办公室签署的单据,财务不予审核。

阳光总在风雨后 发表于 2008-7-22 01:14:45

补充说明:当你拿着单据去找办公室主任的时候他扔了,要是我的意见,我是不会去捡那张报销单的,他仍了,你就走了。工程部经理来找你你就说办公室主任扔了。

阳光总在风雨后 发表于 2008-7-22 01:17:42

财务部在任何单位都是强势部门,没人哪个人敢得罪财务部的

小涵 发表于 2008-7-22 11:30:16

不管力量的悬殊有多么巨大,有理有据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说得好!

为了坚持工作原则与人格的尊严,我得罪了老板娘,贬得她当场摔门而离。

绚丽多彩 发表于 2008-7-22 15:01:05

我们公司也是一个新成立的,还想说制度了,连报销流程都有,老板签字了,老板娘就他了,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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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37号专题】如何对待财务部与其他部门的摩擦(原创:我与办公室主任的一场口舌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