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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因小区入住率未达到供公司的要求,要求开发企业交纳取暖费,如何做账。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25 10:15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2-17 14:58: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本位币
    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A住宅小区已入住,但2014年冬季入住率未达到供暖公司的要求,所以要求甲交纳40万元取暖费后方可开栓供暖 。请问甲交纳的40万元如何做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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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4-12-17 15:32:21 |只看该作者
    计入开发成本/基础设施费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1-19 15:25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3#
    发表于 2014-12-18 10:44:49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24 16:56
  • 签到天数: 16 天

    [LV.4]偶尔看看III

    4#
    发表于 2014-12-19 06:52:38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计入管理费用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2-24 08:59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4-12-20 08:23:27 |只看该作者
    1. 案例中小区因入住率不达标供暖公司不予供暖,而要求甲方缴纳取暖费的问题,存在以下问题: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各地区发布的供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山东潍坊、淄博青岛等均发布类似文件),入住率低于60%的小区不予供暖,此问题与开发商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商品房交付,预售合同履行完毕,即使房产证未办理而房产证的办理需要业户委托开发商办理而不是开发商的直接合同义务,而属于后合同义务,属于与预售合同相关的附加责任。因此让开发商补交取暖费没有依据;2. 如果开发商同意缴纳取暖费的,应与供暖公司等签订协议,否则税务局可能会认定“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而不予扣除,因为根据供暖合同约定,取暖费由使用者承担缴纳的。3.如果补充协议、支付并取得供暖发票后建议列支在“开发间接费”科目中,主要是因为此40万元费用属于整体开发对象承担的成本费用,至于列支在基础设施费,个人认为理由不足。4.整体分析个人倾向于开发商不予承担此费用,因为于理无据。

    点评

    我也是这么想的,给力  发表于 2014-12-21 20:25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1-3 08:13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14-12-28 15:21:32 |只看该作者
    来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7 08:55
  • 签到天数: 111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7#
    发表于 2015-1-1 08:57:46 |只看该作者
    房屋已经竣工交付,所以这个取暖费不应该成本化。1.如果房屋已经售出,那么这个费用与开发商无关。2.如果未售出,则可以暂不供暖,也就不存在取暖费的问题。3.如果开发商垫付这40万取暖费,个人认为计入管理费用妥当一些。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8-12 15:43
  • 签到天数: 537 天

    [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5-1-3 12:51:39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1-16 09:5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9#
    发表于 2015-1-9 11:44:34 |只看该作者
    在这里真好,有这么多的良师益友,受益匪浅,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7-12 16:45
  • 签到天数: 1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0#
    发表于 2015-3-22 13:49:57 |只看该作者
    构不成成本,只能说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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