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注册资本息息相关的现行税收政策归集 摘自:房地产会计网联盟群(177043172)编辑:高原 (一)印花税 主要是针对记载资金的账簿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的相关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帐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利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股权转让是财产所有权转让的一种形式,转让双方都要按照规定税率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政策针对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笔者对各个文件内容进行了汇总整理: 1、适用应税项目问题: 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法人股东转让股权属转让财产所得并入转让股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2、股权转让价款核定问题: 股权转让价款是股东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以其实际成交价为股权转让价款,从中不得扣除任何项目。股权转让对价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但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无凭证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股权转让对价为有价证券或权益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或市场价格核定。 股东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款属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或类似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也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