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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房地产公司分立时分割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6 12:53:0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问:A房地产公司因经营需要,分立为A、B两个房地产公司,原A公司续存,分立公司(B)股东和股权比例都与原公司(A)相同。公司分立中,土地的分割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答:《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分立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分立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业务问题问答》(青地税函[2009]4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房地产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派生方、新设方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分立前原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发生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按规定计入扣除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股东将持有的企业股权转让,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参照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分立,对派生方、新设方承受原企业房地产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转让房地产时,按照分立前原企业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和发生的开发成本、开发费用,按规定计入扣除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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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14-1-6 15:26:25 |只看该作者
    这问题直难,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25 16:09
  • 签到天数: 237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3#
    发表于 2014-1-6 15:42:27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8-12 15:43
  • 签到天数: 537 天

    [LV.9]以坛为家II

    4#
    发表于 2014-1-7 16:15:08 |只看该作者
    青岛的文件是否适用于全国》?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11-13 10:38
  • 签到天数: 112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14-1-8 10:15:35 |只看该作者
    明白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5 15:54
  • 签到天数: 46 天

    [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15-3-3 21:37:22 |只看该作者
    挺好的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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