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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退还土地,房地产公司账务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5-4-17 09:13
  • 签到天数: 14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3-19 11:33: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本位币
    麻烦各位高手帮我看下,我司于2010年购买一块土地,但到今天都没有办下土地证,当初付土地款为3000万元,经过协商现在退还土地款,为了补偿我司这几年的付出,对方公司退还3400万元的款,我司从2010年到现在共支出规划设计费为150万元,支出管理费用为50万元,多退款的土地款要怎么做分录,然后多出去的款项要交税吗??要交哪几种税?先谢谢各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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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4 09:53
  • 签到天数: 370 天

    [LV.9]以坛为家II

    2#
    发表于 2013-3-19 12:10:5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4 09:53
  • 签到天数: 370 天

    [LV.9]以坛为家II

    3#
    发表于 2013-3-19 12:20:04 |只看该作者
    收入肯定要补交税款的,包括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供参考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24 14:50
  • 签到天数: 33 天

    [LV.5]常住居民I

    4#
    发表于 2013-3-19 14:14:15 |只看该作者
    扣掉支出的200万元,还有200万做进营业外收入?那缴所得税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10-12 14:27
  • 签到天数: 284 天

    [LV.8]以坛为家I

    5#
    发表于 2013-3-19 16:58:16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4-28 10:32
  • 签到天数: 509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3-3-19 18:22:22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多退回400万扣除规划设计费150万元,剩余直接进营业外收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2-24 08:59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3-3-20 07:26:12 |只看该作者
    由于土地证未办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推断贵公司应该是不存在实质性开发问题,这排除转让工程项目的嫌疑,(如果未批先建的就考虑是转让地上建筑物或构建物)只能是退还土地,按照原会计分录冲平即可,退还3400万元与付款3000万元作为近3年的经济补偿,这可以在协议中明确,作为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处理,这样对于400万元的差额可以确认营业外收入而不必缴纳税金(需要与税务局沟通,各地执行政策口径有差异的),对于规划设计费管理费等200万元作为开发损失可以扣除。(与税局沟通一下基本问题不大),总之,此问题依据国税总局2009年第31号文处理。与税局沟通时一定要有理有据,有政策法规的支持。如何办看财务负责人的协调能力了。仅供参考。

    点评

    补充以下:差额400万元不需缴纳税金是指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暂不考虑。计入营业外收入合并纳税的。本案例中实质是仅对400万元-200万元费用=2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已。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20 07:30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8-2-24 08:59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3-3-20 07:30:36 |只看该作者
    sdmcljg 发表于 2013-3-20 07:26
    由于土地证未办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推断贵公司应该是不存在实质性开发问题,这排除转让工程项目的嫌疑,( ...

    补充以下:差额400万元不需缴纳税金是指营业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暂不考虑。计入营业外收入合并纳税的。本案例中实质是仅对400万元-200万元费用=20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已。

    点评

    学习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21 11:17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值 +1 收起 理由
    财务匪兵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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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17 08:55
  • 签到天数: 1114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9#
    发表于 2013-3-20 08:12:24 |只看该作者
    1.按借款处理,收到的3400减除3200的余额确认为利息;这样要取得利息发票,要纳税的;
    2.收到的3400减除3200的与额按违约金或赔偿款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根据合同的签订及未交付土地的证明,按违约金处理更恰当一点。

    点评

    个人认为:400万元补偿作为合同违约金比作为利息更合适。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22 07:43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8-24 15:10
  • 签到天数: 45 天

    [LV.5]常住居民I

    10#
    发表于 2013-3-20 16:11:58 |只看该作者
    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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