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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 上海市: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等营销设施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如何扣除?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0 13:49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1-4 12:40:0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答:房地产企业单独修建的售楼部、样板房等营销设施费,应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房地产企业在开发小区内、主体外修建临时性建筑物作为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应计入房地产销售费用扣除。售楼部、样板房内的资产,如空调、电视机等资产性购置支出不得在销售费用中列支。
    二、房地产企业在主体内修建临时售楼部、样板房的,其发生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
    三、房地产企业利用规划配套设施(如:会所、物业管理用房),发生的售楼部、样板房的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按以下原则处理: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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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7-10-26 09:52
  • 签到天数: 528 天

    [LV.9]以坛为家II

    2#
    发表于 2013-10-11 11:14:59 |只看该作者
    不全呀,后面的看不到了呀,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7-10-26 09:52
  • 签到天数: 528 天

    [LV.9]以坛为家II

    3#
    发表于 2013-10-11 11:15:47 |只看该作者
    很不错呀,请问一下,若售楼处将来拆险呢,购的材料费如何处理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26 16:39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4#
    发表于 2014-6-18 19:27:35 |只看该作者
    谢谢。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1-4 10:24
  • 签到天数: 18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5#
    发表于 2014-6-18 22:25:48 |只看该作者
    这个规定不是早就有了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22 08:24
  • 签到天数: 255 天

    [LV.8]以坛为家I

    6#
    发表于 2014-6-19 07:47:17 |只看该作者
    后面的看不到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2 08:46
  • 签到天数: 35 天

    [LV.5]常住居民I

    7#
    发表于 2017-5-11 15:03:39 |只看该作者
    先回复,再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20-12-24 16:30
  • 签到天数: 14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8#
    发表于 2017-9-29 10:33:26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7-17 21:05
  • 签到天数: 745 天

    [LV.9]以坛为家II

    9#
    发表于 2017-9-30 14:23:40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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