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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房屋开发中的公共配套设施费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2-2-17 09:02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2-8 11:04: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房屋开发中公共配套设施费 ,共同负担的,按照计划成本或预算成本分配计入。为什么不按照建筑面积(书中说过渡性成本对象的配套设施成本按照建筑面积分配)分配计入?


    问题来源:“配套设施与房屋同步开发,发生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能够分清并可直接计入有关成本核算对象的,直接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等账户的贷方。如果发生的配套设施支出,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成本核算对象负担的,应先在“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先行汇集,待配套设施完工时,再按一定标准(如有关项目的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分配记入有关房屋开发成本核算对象的“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并记入“开发成本——房屋开发成本”账户的借方和“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账户的贷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文
    第三十条 企业下列成本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分配:
      (二)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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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12-18 10:33
  • 签到天数: 80 天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11-12-8 12:27:22 |只看该作者
    分配方法可以自行选择,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你想道路照明设备能按建筑面积法分配吗?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5-18 14:55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以坛为家I

    3#
    发表于 2011-12-8 13:01:53 |只看该作者
    区别情况,分别对待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6-16 08:14
  • 签到天数: 14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4#
    发表于 2011-12-8 15:10:32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5 14:44
  • 签到天数: 104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11-12-8 15:14:16 |只看该作者
    按那种方法,只要分配的合理就好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8-21 21:15
  • 签到天数: 17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6#
    发表于 2011-12-8 20:34:25 |只看该作者
    最重要的还是一个合理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3-23 15:45
  • 签到天数: 430 天

    [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1-12-9 09:05:03 |只看该作者
    只要合理就行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6-17 08:45
  • 签到天数: 143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11-12-9 11:10:06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1 12:46
  • 签到天数: 30 天

    [LV.5]常住居民I

    9#
    发表于 2012-9-12 13:44:14 |只看该作者
    学习啦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6 09:26
  • 签到天数: 464 天

    [LV.9]以坛为家II

    10#
    发表于 2014-5-5 18:17:46 |只看该作者
    再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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