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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个人投资联合开发怎么合理避税? [打印本页]

作者: 盼盼0727    时间: 2014-4-17 10:21
标题: 个人投资联合开发怎么合理避税?
讨论一个问题:联合投资一块土地,甲乙都是个人,丙是房地产,甲乙用个人名义把款给丙,一起用丙公司摘一块地,联合开发,项目销售完毕利润分成,因为甲乙是个人股东名义投资,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20%那么怎么能够避免这20%的个人所得税?提前做一个什么样的合理避税筹划比较好?
我个人想到的:
个人投资是否需要做到实收资本将来分红20%个税?
个人投资做借款将来还款分红算利息?还有税的问题?
个人投资转成两个公司来投资将来分红不存在个税问题?



作者: 枯叶飘零    时间: 2014-4-17 18:10
现在注册公司门槛这么低,甲和乙完全可以成立个公司作为投资平台,然后和丙一起联合开发,至于新成立的公司的费用,个人之类费用完全可以列支,避税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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