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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产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价值增加部分不应交房产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7-24 09:42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9-4 12:30: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原创文章
    版权申明: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作者姓名(网名): 风雪夜归人
    发布日期: 2014-09-04
    工作单位(可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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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性房产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价值增加部分不应交房产税
    曹辉
    A公司于2011年初开始将原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改为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1500万元作为该投资性房产的帐面价值(该房产2009年以1000万元购入,20106月起无偿出租给关联方使用)。对于投资性房产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价值增加部分,有一种观点认为应该作为房产计税基础,缴纳房产税。笔者对此观点持不同意见,认为投资性房产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价值增加部分不应作为房产税的计税房产价值,不应交房产税。理由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对房产税计税房产原值明确规定如下:“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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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4-12 11:31
  • 签到天数: 152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2#
    发表于 2014-9-4 13:47:57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10-11 13:39
  • 签到天数: 107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3#
    发表于 2014-9-4 17:44:32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遇到过啊,先回复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11-4 10:26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4#
    发表于 2014-11-4 10:49:42 |只看该作者
    这个问题要好好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0-18 22:33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5#
    发表于 2015-4-30 11:13:04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0 23:01
  • 签到天数: 11 天

    [LV.3]偶尔看看II

    6#
    发表于 2015-6-13 15:47:22 |只看该作者
    来学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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