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议费的定义: 财行〔2013〕286号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章第十四条“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1)会议住宿费、2)伙食费、3)会议室租金、4)交通费、5)文件印刷费、6)医药费等。” 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2、会议费在增值税税前抵扣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分析如下 2.1其中如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1)住宿费(6%);2)会议室租金(11%);3)文件印刷费(6%);4)对于交通费如果对方能够提供租车服务,可以按照17%进项抵扣,如果不是租车比如是个人实名制的交通费,不可以抵扣;5)医药费属于个人消费性质,不可以抵扣。 2.2会议费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要点: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企业的会议费列支规定为: 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会议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即就是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 1)会议费的协议;2)会议时间;3)地点;4)出席人员(签到簿、到场的会议照片);5)会议的内容; 6)会议的目的; 7)会议的费用标准或预算; 8)银行存款的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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