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902|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求助] 返现的个税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3-9 15:26
  • 签到天数: 200 天

    [LV.7]常住居民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6-2-2 21:39: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假如有一个 在“元旦”节签约的客户,接房后房开公司返还1万元的促销手段!
    根据《税总函〔2015〕40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第二条: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样的话,我赁客户的领款条(也就是白条)可以做销售费用吗?还会涉及代扣个税吗?这笔费用企业所得税会调出吗?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18 09:51
  • 签到天数: 28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
    发表于 2016-2-4 15:50:42 |只看该作者
    要看实际开具发票金额是否含这1万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8-11 10:12
  • 签到天数: 803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3#
    发表于 2016-2-13 09:35:12 |只看该作者
    俺理解应该可做销售费用处理,但应代扣个所。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5 13:01
  • 签到天数: 64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6-2-15 10:22:22 |只看该作者
    应代扣个所。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2-23 15:11
  • 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5#
    发表于 2016-2-23 15:38:06 |只看该作者
    学习新的东西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4-1 14:51
  • 签到天数: 367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6-3-20 12:39:46 |只看该作者
    不可以,你的销售费用是针对公司销售人员而言的,如果是公司之外的应当去税务局代为开具发票,属于劳务费,交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不能根据付款单或者收据入账。你所指的文件很明确适用范围是网络,最好的做法就是直接在合同金额上减1万。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