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82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4月海口】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工作准备与土增税及项目清盘清算节税技巧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4-1 18:53: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请点击这里可以打开在线报名系统,您的报名信息将直接发送给我们,我们将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您的个人报名信息将会被严格保密!

     

     

    在线报名系统也可以通过以下网址进入:http://www.fdckj.com/bm/

     

    如果大家有意向报名以下课程,也可以加QQ:37006116或点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这里进行咨询!

     

    报课奖励措施:报名的每位会员赠送1000元本位币奖励,组织2人以上报名的会员赠送房地产会计网一年期VIP会员资格,组织3人以上报名赠送两年期VIP会员资格,组织5人以上报名的会员赠送永久VIP会员资格。注:以上奖励仅限通过房地产会计网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的会员。

    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工作准备与土增税及项目清盘清算节税技巧
    2015年4月23-25日 海口  新奥斯罗克酒店    孙老师 主讲


         最新政策解读,关于兼并重组与土地增值税,2015年3月25日,财税【2015】5号公告的出台,可谓千吨水闸落下来,一剑封喉难还手。如何理解个中奥秘,专家第一时间解读,关系部分房地产企业的生死存亡。
      营改增如何面对,专家提前为企业支招,教您安全过渡,提前做好营改增前的税收筹划。
      项目清盘,如何筹划,才能最优、最省钱,实战专家把十几年的经验告诉您,为您创造税收价值。
    【主讲专家】孙老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国财税研究院研究员,北京中经阳光税收筹划事务所项目部经理,税务咨询师,主持参与多家房地产企业项目清盘与全程纳税筹划,实战经验丰富。被企业一致誉为“财税咨询界实务专家”。
    【主办单位】北京中经阳光税收筹划事务所、北京中参天势信息咨询中心
    【培训时间】2015年4月23日全天报到,24-25日(周五、六)9:00-17:00培训。
    【培训地点】海口  新奥斯罗克酒店( 龙华区海秀路12号)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 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政策及清算中疑难问题纳税答疑
    1. 2015年将加大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督导?
    营改增现在进行时,土地增值税惹争议,
    5年内或不取消,土地增值税清缴风暴将持续。及时清缴土增税也是依法治税的体现,2015年加大力度清缴土地增值税体现了税收应收尽收的原则。
    2. 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政策依据
    3. 如何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 土增征收的条件有哪些?        
       (2)土增纳税人的确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3)集体土地建房开发是否属于土增征收的范围?
    (4)土增计算的流程
    4.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有哪些实际问题?如何破解这些疑难问题?
    (1)应税收入和扣除项目的确认  
      一.应税收入的重点关注内容
      二.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总体要求
      三.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和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时应当重点关注事项
      四.确认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时应当重点关注事项
      五.建筑安装工程费时应当重点关注事项
      六.确认开发间接费用时应当重点关注事项
      1确认利息支出时应当重点关注      
      2代收费用的确认
      3关联方交易行为应当重点关注      
      4其他事项
      5关于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   
    6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1)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2)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与缴纳
    5、清算实务中与税局争议最突出的的20个问题解析
    (1)清算单位的确定  
    (2)清算条件中“完成销售”和“已转让”的界定
    (3)成本对象的分类  
    (4) (4)普通标准住宅是否可以与非普通标准住宅合并计算?
    (5)普通标准住宅的认定条件
    (6)  (6)公寓是否属于普通标准住宅?
    (7)财政返还款的处理      
    (8)  (8)甲供材问题
    (9)红线外支出              
    (10) (10)人防车位面积是可售面积还是不可售面积?
    (11)变相销售地下车位是否应确认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
    (12)成本分摊方法的选择     
      (13)清算后又发生成本是否允许二次清算?
    (14)整体资产转让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15)  (15)股权转让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16)“四项成本”不实如何核定征收?
    (17)(17)如何认定“价格明显偏低且无合理正当理由”?                            (18)纳税人结清土地增值税的时间
    第二部分    重组中的土增税新政
    1、2014年的两个重组文件:
    (1)《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4]109 号)
    (2)《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4]116号)
    2、2015年重组重磅:
    财税[2015]5号《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文件规定
    3、两部门(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对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政策的权威解读
    4、专业解读:土地增值税新政出台,房地产企业累感不爱
    (1)何为整体改建,如何进行非公司制改造或股份制改造?
    (2)企业合并的土增税评析   
    (3)企业分立的涉税问题
    (4)对外投资的纳税问题     
    (5)(5)再转让房地产的扣除问题
    第三部分  房地产营改增前后合理税收筹划

    1.营改增背景分析及进程安排
    2.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业务界定
    3.房地产业务已经营改增的项目与处理
    4.混合销售、兼营业务、混业经营的区分
    5.增值税纳税人身份的优劣比较
    6.一般计税方法的基本方法讲解
    7.简易计税方法的基本方法讲解
    8.建筑、房地产行业增值税税率猜想
    9.营改增后对已开盘未清算项目的影响

    10.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何去何从
    11.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如何会计核算
    12.营改增对房地产资金管理的影响
    13.营改增后代收费用如何处理
    14.营改增前房地产企业应对策略
    15.营改增过渡企业如何与乙方周旋
    16.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如何取票
    17.营改增后材料采购模式的选择
    18.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

    【培训费用】单次课程培训费2300元/人 (单次课程提前汇款95折或赠送会员体验服务1个月)。网络会员2580元/年(3280元/年含公开课一个名额); 食宿费用自理,会务组代为办理,标间320元/天(含早),午餐60元/人。
    ★ 普通会员,一年内8人次16天课程,培训费6980元,提前汇款有礼。
    ★ 高级会员,一年内课程不限次数,每次参会限3人,培训费9980元/年,提前汇款有礼。
    ★ VIP 会员,一年内课程不限次数,每次参会限6人,培训费15800元/年,提前汇款有礼。
    注:会员免费使用阳光财税指南针软件,享有享有在线视频、音频、税法查询、纳税答疑、税收筹划、财务会计、远程教育、网上信息检索、QQ论坛交流等相关财税服务。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