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9266|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税务] 房地产企业以出让方式(招拍挂)取得土地不需缴纳耕地占用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5-6 10:32: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最近有接到项目公司反映,当地政府要求招拍挂取得的土地缴纳耕地占用税,特发文件依据以正视听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加强土地成交价款管理规范资金缴库行为的通知

    2009年12月31日 财综[2009]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2007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精神,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一些地方也反映,目前各地土地成交价款与相关税费关系不统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出让收支的规范管理。为理顺土地成交价款和相关税费的关系,进一步规范相关资金缴库行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土地成交价款的内涵

      土地成交价款是政府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取得的非税收入,是土地使用者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是政府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与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凭借政治权力(行政权力)取得的税收、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收入不同,应当区别对待,严格征收管理。

      二、理顺土地成交价款与税款的关系

      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对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别缴入地方国库,不得与土地成交价款混库。

      由市县人民政府作为用地申请人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所需缴纳的税款可以通过土地出让支出预算予以安排;已缴税款在土地出让时计入土地出让底价,不得在土地成交价款外单独收取。由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所标明的建设用地人缴纳耕地占用税的,所缴税款不列入土地成交价款。

      三、理顺土地成交价款与相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关系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征收土地、进行土地前期开发、开展土地出让已缴纳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纳入土地出让底价,不得在土地成交价款外单独收取。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缴纳上述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以通过土地出让支出预算予以安排。

      由土地受让人承担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登记费等一律在土地成交价款之外单独收取,并按照有关规定及对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缴入国库,不得与土地成交价款混库。

      市县人民政府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必须通过土地出让支出预算安排。各地不得在土地出让环节从土地成交价款之外另行收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四、理顺土地成交价款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关系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出让土地而向中介机构支付的各种经营服务性成本费用,如土地评估费、交易服务费、公告费等,一律纳入土地出让底价,不得在土地成交价款之外另行收取。上述费用可以通过土地出让支出预算予以安排。

      土地受让人向中介机构支付的经营服务性费用,不得与土地成交价款一并收取。

      各地要认真执行本通知的规定,加强土地成交价款管理,规范相关资金缴库行为,避免土地成交价款和相关税款、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混库。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1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6 11:19
  • 签到天数: 111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2#
    发表于 2014-5-6 15:07:00 |只看该作者
    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17 11:43
  • 签到天数: 715 天

    [LV.9]以坛为家II

    3#
    发表于 2014-5-7 11:09:08 |只看该作者
    了解到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29 12:20
  • 签到天数: 303 天

    [LV.8]以坛为家I

    4#
    发表于 2014-5-7 12:03:09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29 12:20
  • 签到天数: 303 天

    [LV.8]以坛为家I

    5#
    发表于 2014-5-7 14:07:05 |只看该作者
    我们公司有一次购地还交了耕地占用税,我怎么没早看到此文件!!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20 18:39
  • 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14-5-7 14:42:47 |只看该作者
    真是学习了一下,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4-17 15:5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以坛为家I

    7#
    发表于 2014-7-8 17:00:53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5-4-17 15:57
  • 签到天数: 311 天

    [LV.8]以坛为家I

    8#
    发表于 2014-7-8 17:02:19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18 08:44
  •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9#
    发表于 2014-12-18 11:55:28 |只看该作者
    这个文说的事情耕地占用税应该由政府交,不应该由房地产企业交对吗?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30 09:39
  •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10#
    发表于 2014-12-18 15:31:11 |只看该作者
    文件规定有用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