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4623|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法规] 税总函〔2013〕658号总局终出文应对央视与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口水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1-9 13:14: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应对央视与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口水战   国家税务总局终于出文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3〕6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开展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全面提高土地增值税征管质量,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税法宣传,强化纳税人清算主体意识。土地增值税清算是纳税人应尽义务,但部分纳税人对此还存在模糊认识。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纳税服务和税收宣传,2014年一季度内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一次普遍性的纳税辅导,把清算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宣传好、解读好,让纳税人熟悉政策,在达到清算条件后主动地自行清算申报。对不履行清算义务的纳税人,要依据相关规定的要求严肃处理。各级税务机关要在规定的审核期限内,及时、认真做好对纳税人清算申报的审核工作。
      二、深入贯彻《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定期开展清算情况的评估监管。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对房地产项目的日常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沟通平台,完善对房地产项目从立项、施工、竣工、销售全流程的监管,准确掌握各项目开发、销售情况,对项目是否达到清算条件要做到及时掌握、有效控管。对于达到可要求清算条件的项目,主管税务机关要依照《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要求及时进行评估,在确认具备清算、审核条件后,通知纳税人进行清算申报。
      三、严控核定征收,防范税收流失。要严格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严格执行核定征收的规定。对符合核定征收规定的,通过向国土部门查询项目土地价格、参照当地建安造价标准等数据对项目情况进行具体的评估后,核定税额,不能搞一刀切。
      四、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培养土地增值税征管业务骨干。各地要把土地增值税业务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通过对税收政策、房地产开发业务、房地产会计核算、清算实际操作等内容进行培训,培养一批懂业务、能审核的业务骨干。
      五、各地要积极配合税务总局土地增值税管理软件业务需求的编写工作,在软件开发后,积极推广使用,提高土地增值税科学化管理水平。要根据本地实际,提前搜集相关数据,做好建立土地增值税评估指标的准备工作,并按照清算管理规程的要求,规范清算流程,实现业务的有效对接。
      六、认真制定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要在前期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工作计划,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要求、配置必要力量,对纳税辅导、项目管理、业务培训、清算审核等土地增值税各方面工作,做细致的部署,制定工作目标,认真加以落实,推进清算工作取得扎实成果。各地要在2014年1月底前报送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计划和业务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安排、内容、方式等),在11月底前报送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培训完成情况。
      七、充实和加强人员配备。各级地方税务局要随着营改增工作的推进,对征管工作力量进行调配,重点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一线的征管力量,以适应征管工作的需要。
      八、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税务总局2014年将加大对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督导、检查及考核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督导检查的范围,提早开展工作,细化督导内容,加大通报力度。各地要早作部署,开展督导,查找问题,限定期限,督促整改,确保各项政策和征管要求落实到位,提高土地增值税执法水平。税务总局在抽调业务骨干参加督导时,各地应予以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12月2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昨天 06:38
  • 签到天数: 358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2#
    发表于 2014-1-9 13:57:03 |只看该作者
    刚才在10群中看到站长发的链接。谢谢站长分享最新政策。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6 11:19
  • 签到天数: 1110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3#
    发表于 2014-1-9 15:37:35 |只看该作者
    已学!!!!!!!!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7 10:53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4#
    发表于 2014-1-9 16:34:05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忙起来吧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4-1-9 18:35:33 |只看该作者
    谢谢,学习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4-1-9 18:54:33 |只看该作者
    谢谢站长的连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4 18:13
  • 签到天数: 15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
    发表于 2014-1-9 20:45:04 |只看该作者
                          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5 21:46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4-1-9 22:13:32 |只看该作者
    开始忙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6-9 07:27
  • 签到天数: 471 天

    [LV.9]以坛为家II

    9#
    发表于 2014-1-10 08:24:04 |只看该作者
    四、大力开展业务培训,培养土地增值税征管业务骨干。各地要把土地增值税业务培训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通过对税收政策、房地产开发业务、房地产会计核算、清算实际操作等内容进行培训,培养一批懂业务、能审核的业务骨干。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5-23 10:46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10#
    发表于 2014-1-10 09:06:35 |只看该作者
    谢谢站长分享最新政策,学习学习!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