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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关于县级市与县城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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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3-9-6 16:19: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关于县级市与县城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城建税是根据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不同层次的需要而设计的,实行分区域的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纳税人所在城市、县城或镇等不同的行政区域分别规定不同的比例税率。具体规定为: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纳税人在外地发生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按纳税发生地的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
      穗地税函[2005]216号文明确:随着城市化工作进程的不断深入,市属各县有的已撤县建市,有的撤市设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地税征收机关对辖区内发生变化的区域,须按区域的属性分别按以下适用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属于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因此: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包括郊区和县级市)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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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10-12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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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2#
    发表于 2013-9-7 21:36:37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2015-2-28 09:58
  • 签到天数: 68 天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13-9-18 11:04:15 |只看该作者
    一直以为是7%  受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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