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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 年底财务做账要注意那些问题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5 14:44
  • 签到天数: 104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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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1-12-17 17:06: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年底会计人员的事情一大堆,财务室是一年中最忙的时候,忙归忙,一些大事要及时做好功课,否则带来的麻烦会让你郁闷得春节都过不好。我们在这里说说年底财务最容易弄错的是哪些方面的内容,税务上如何进行通盘考虑,同时列举一下要警惕的问题。
      年底功课第一项:检查当年的税费缴纳情况
      对企业当年的各项税费做一个总的分析,再计算一下当年的税负情况,与当地税务机关规定的税负作一个比较,根据税务机关规定的税务进行适当调整。这是因为税务机关的稽查选案,往往从年度税负率异常的企业中甄选,所以企业要在年终总体计算一下自己的税务情况。
      阅读:内销企业税负率的计算公式:
      内销企业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1、月“应纳税额”即为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应纳税额合计数。
      2、月“应税销售额”=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征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
      附:某时期增值税“税负率”=当期各月应纳税额合计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当期各月[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累计数+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当期[销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累计数-进项税额转出累计数)-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当期简易征收办法应纳税额累计数-当期应纳税额减征额累计数}÷当期“应税销售额”累计数。
      注:上面[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税额≥0(无负数,负数实为期末留抵税额),即与《申报表》中“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计算口径一致。
      年底功课第二项:检查企业当年的账务处理
      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对很多会计事项进行了调整,比如存货的核算、固定资产的管理与认定、生物资产的处理、收入的确认与计量等等,企业会计同行针对会计准则的规定重点检查一下自身的会计处理情况,是否有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处理事项。
      年底功课第三项:核准会计估计
      对企业在年中做的会计估计,再根据年末的情况,重新估计,看一下当时的估计是否合理。
      年底功课第四项:检查发票的使用情况
      没有发票,税局检查时难免大眼瞪小眼,谁让税法上写着没有发票费用不能列支呢,但是多数情况下发票有不能及时到位,时间长了就忘了,所以发票的问题虽老生常谈,但年底的时候大家还是要检查一下,有没有当期应发生的费用还没有取得发票的情况。
      阅读:不在发票管理范围的收付款凭证有哪些?
      一是基于行政管理活动收付款项的收付款凭证。主要有行政性收费收款收据,如执法机关的罚没款项、司法机关的诉讼费用、某些行政机关颁发执照、许可证等收取的登记费、许可费等。
      二是基于单位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的需要,划分单位内部和个人经济责任的收付款凭证(内部结算凭证)。
      三是“专业发票”,《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对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民用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主管部门自行管理,包括专业发票的印制和使用,但不套印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年底功课第五项:检查摊销和计提情况
      检查一下有无会计事项应于当年摊销未摊销的情况,有无折旧应计未计的情况,因为如果当年不摊销或不计提折旧,以后年度补记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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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6-16 08:14
  • 签到天数: 14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2#
    发表于 2011-12-17 18:12:39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2-10-4 12:00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
    发表于 2011-12-17 19:58:24 |只看该作者
    忙,一年到头总是忙!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3-25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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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4#
    发表于 2011-12-18 21:38:05 |只看该作者
    是**官的规范和德国和丁俊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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