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08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学习资料]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预习: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2-22 15:24
  • 签到天数: 64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3-22 22:03:1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财务会计》预习: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第一章 财务会计基础

      知识点六、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
      (一)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它具有以下特征:
      1.收入应当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明确界定日常活动是为了将收入与利得相区分,因为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计入利得。(如出售固定资产的净收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
      2.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入,该流入不包括所有者投入资本,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
      3.收入应当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二)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他具有以下特征:
      1.费用应当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发生的,而不是在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发生的。
      2.费用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该流出不包括向所有者分配利润,从而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
      3.费用应当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企业的费用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三)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其中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反映的是企业日常活动的业绩(营业利润);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反映的是企业非日常活动的业绩。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教师提示]利得和损失,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损失均计入资本公积科目),一种是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四)收入、费用、利润三者之间的关系
      收入-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损失) =利润
      【提示】关于利得和损失的总结
      1.本书中涉及的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①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其他权益(资本公积)发生变动,投资方也应按比例确认资本公积; 
    ②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③自用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变动、汇兑差额及重分类时产生的利得; 
      2.本书中涉及的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
    (1)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支出 
    ①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处置利得; 
    ①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处置损失; 
    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③债务重组利得; 
    ③债务重组损失; 
    ④捐赠利得; 
    ④捐赠支出; 
    ⑤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 
    ⑤固定资产盘亏损失; 
    ⑥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发生的利得;  
    ⑥担保、诉讼或亏损合同确认的预计负债; 
    ⑦罚没利得。 
    ⑦罚款支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