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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号专题】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受让人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4 0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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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8-8-7 09:29: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我这儿碰到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网上能找到案例),出让人为国土资源局。土地款已按合同约定全部及时交清,并已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求助大家:该土地的土地使用税该不该交,如何交或不交,最好说明理由;其他相关信息提供如下:
            
           1、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规定: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人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虽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二条中约定,出让人每延期提供土地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0.1%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但碍于国土资源局为政府部门,谁敢跟他打官司啊!现在还在向其讨要该宗土地。

            3、另有[89]浙税三048号《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政策的补充规定》第一条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其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纳税。
            我们这种情况算不算“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假如我们这种情况算“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就此向人民法院起诉国土资源局,凭法院受理书作为“权属纠纷未解决的”证据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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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4 0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
    发表于 2008-8-7 09:31:42 |只看该作者
    情况紧急,麻请大家踊跃发言!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3#
    发表于 2008-8-7 09:38:16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不用交,虽然法律只是规定了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开始缴纳,但是遇到土地未能如期交付的情况(这种情况比较少),企业实际上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实际控制人仍然为政府,企业没有理由为还不属于自己的土地去缴纳土地使用税。

    即使税务局来查,也说得过去吧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4 0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4#
    发表于 2008-8-7 09:39:08 |只看该作者
    补充:
        4、该土地仍由原单位使用,并至今还在正常生产!没有丝毫搬迁迹象。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4 0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
    发表于 2008-8-7 09:47:44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银河飞雪 于 2008-8-7 09:38 发表
    我觉得不用交,虽然法律只是规定了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开始缴纳,但是遇到土地未能如期交付的情况(这种情况比较少),企业实际上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实际控制人仍然为政府,企业没有理由为还不属于自己的土 ...

    先谢谢了!
            1、“企业实际上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实际控制人仍然为政府,企业没有理由为还不属于自己的土地去缴纳土地使用税。”理由不充分,因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已可为企业办理土地抵押等软性使用。
            2、“即使税务局来查,也说得过去吧”由于无凭无据说我们确没买到土地,税务也可认为目前原单位在使用土地是经我们同意的或有其他经济利益目的。

    [ 本帖最后由 深综指 于 2008-8-7 09:50 编辑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23 20:49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6#
    发表于 2008-8-7 09:56:19 |只看该作者
    不应交,有现在实际的使用人叫。你们可以主动给税务联系说明情况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4 0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7#
    发表于 2008-8-7 09:59:17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lxb 于 2008-8-7 09:56 发表
    不应交,有现在实际的使用人叫。你们可以主动给税务联系说明情况

    谢谢lxb 了,我已向税务部门咨询,私下答复我只有50%的可能性不用交,说这种情况无法规依据可参照!谁也不会来作主。
           建议我弄个县政府会议纪要,才可以不用交。但我没有这个能力弄到县政府会议纪要呀!这事太冤了!

    [ 本帖最后由 深综指 于 2008-8-7 10:03 编辑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4 0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8#
    发表于 2008-8-7 10:26:36 |只看该作者
    我也曾提出: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土地使用税纳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我提出我公司尚未实际占用该宗土地,故尚无计税依据,何谈纳税呢?税务部门答复,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就是实际占用。无语55555555555555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9-9 09:21
  • 签到天数: 10 天

    [LV.3]偶尔看看II

    9#
    发表于 2008-8-7 10:29:28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看来比较烦啊,哈, ,跟税有关就是烦哈,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10#
    发表于 2008-8-7 10:39:06 |只看该作者
    你公司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了吗?地还没有交如何办理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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