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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房地产包销合同,两家公司结算溢价时如何处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15-4-17 09:13
  • 签到天数: 148 天

    [LV.7]常住居民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1-15 09:18:4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0本位币
    A房产公司与B中介公司签定包销合同,两家公司结算溢价时如何处理?即方案1:B公司开具等额广告佣金等成本发票与A公司结算来划回溢价.  方案2:A公司按股东分利操作将溢价划与B公司.问题是方案1造成A公司有虚增成本的税务风险,方案2税务是否肯按股东分利操作开具分利单呢?请老师站在A公司的立场帮帮我,给个答复,如何操作最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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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5-28 11:05
  • 签到天数: 135 天

    [LV.7]常住居民III

    2#
    发表于 2012-11-15 12:01:44 |只看该作者
    包销的方式,合同要去税务备案,税务同意就按方案1执行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24 14:45
  • 签到天数: 2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3#
    发表于 2012-11-20 17:20:20 |只看该作者
    先去当地税务局去备案和沟通.B公司开具等额广告佣金等成本发票与A公司结算来划回溢价. 这个若是超了标准了(企业所得税时不一定能扣除),若开佣金的发票.考虑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8 10:02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4#
    发表于 2012-11-20 17:34:5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零度 于 2012-11-20 17:47 编辑

    A方案:实质上就是将溢价做为了销售佣金处理,直接由B公司开票或由A公司Dai.开票处理即可,不存在虚增成本的税务风险,这是销售费用而不是开发成本!支付给个人的佣金有5%的扣除标准,而支付给单位的目前无比例扣除标准。
    B方案:因为是不合作开发,不是公司法上规定的合法股东,不存在股东分利情况!

    另:房地产销售按照市场行情一般要么是有销售人员的提成,要么就是代理公司的销售佣金。如果两个都没有不符常理!所以本问按A方案处理,合情合理合法!当然执行A方案,需A、B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税务局开票所需,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执行!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值 +1 收起 理由
    昏昏昭昭 + 1 楼主真给力!向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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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7-8 14:43
  • 签到天数: 12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5#
    发表于 2012-11-24 14:14:51 |只看该作者
    同意零度的说法,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4-9-3 14:16
  • 签到天数: 74 天

    [LV.6]常住居民II

    6#
    发表于 2012-11-27 15:39:17 |只看该作者
    [b]支付给个人的佣金有5%的扣除标准,而支付给单位的目前无比例扣除标准。
    楼上的这观点有问题,据财税[2009]2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并没有分机构和个人有什么不同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10-21 15:01
  • 签到天数: 123 天

    [LV.7]常住居民III

    7#
    发表于 2012-12-5 15:47:23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5 11:07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8#
    发表于 2012-12-16 18:46:09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7-12 06:37
  • 签到天数: 450 天

    [LV.9]以坛为家II

    9#
    发表于 2012-12-23 07:04:21 |只看该作者
    内部交易,不要那样透明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8-12 15:43
  • 签到天数: 537 天

    [LV.9]以坛为家II

    10#
    发表于 2012-12-23 20:19:10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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