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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aozhao9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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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国税发(2009)31号文第三十六条的讨论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2-31 09:41
  • 签到天数: 41 天

    [LV.5]常住居民I

    31#
    发表于 2014-2-4 12:30:16 |只看该作者
    “如未结算计税成本,则将投资方的投资额视同销售收入进行相关的税务处理。” 为什么视同销售呀??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4-10-20 08:15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32#
    发表于 2014-7-2 15:44:38 |只看该作者
    讨论(2)中关于,分配的税后利润视同股息,红利。如果合作双方都是企业的话,分回的税后利润是可以享受免税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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