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现在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到的最新法律法规以及容易出现的问题给大家总结如下: 一、工资薪金 1、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2、税法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这里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审核人员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1)企业是否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是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否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否有序的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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