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2013-09-28 17:32:46) 转载▼
很好的一份企业税收风险内控资料。
原文地址:XX公司关于做好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作者:琥珀弓长
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 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即将开始,结合税法规定及我集团实际情况,对该项工作提出如下三点要求,请各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一、加强税法学习,关注重点指标 根据税务机关对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列举的重点政策指标,结合我集团实际情况,请各公司在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中务必关注以下事项: 1、工资薪金支出 2、职工福利费支出 3、补充养老支出、补充医疗支出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5、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6、利息支出 7、业务招待费支出 8、商业保险支出 9、捐赠支出 10、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1、不征税收入 各公司财务人员应加强税收法规学习,掌握重点政策指标的税法要求,尽量减少纳税调增事项,提升公司的税务管理能力。 二、掌握政策要求,规避税务风险 1、咨询是否存在单独报送事项,减少操作性工作失误 汇算清缴期间,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外,各地税务机关一般会规定某些重要涉税事项需要单独报送,例如采用事前备案的方式报备可以享受的减免税优惠、专项申报扣除资产损失的各项资料需在纳税申报前提前报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完工年度需同时报送开发产品毛利额差异调整报告等。这些重要涉税事项的具体内容和报送方式,不同地区税务机关的要求不尽相同,各公司财务人员应咨询主管税务所,对本地区的相关规定有所了解,避免出现因操作性失误造成税务机关对相关涉税事项不予认可的情况。 2、进行两税工资薪金信息的对比分析,以备税务质询 根据国税总局的要求,自2009年起,各地国税局会于每年7月底前,将所辖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登记注册地址、企业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等相关信息传递给同级地税局。地税局对所辖企业及国税局转来的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和已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总额进行比对分析,对差异较大的,税务人员会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或者提交给稽查部门,进行税务稽查。因此,各公司在进行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时,应注意填报的两税工资薪金信息是否相符,如果不符,应查找原因,寻找合理解释。如果聘请了中介机构进行税审工作,建议要求中介机构增加此项审计程序,并将此项审计底稿交予企业留存备查。 3、注意填报细节,纳税申报表和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不能为空 在汇算清缴工作中,零申报企业、纳税调整表为空的企业一般会被税务机关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有些地区税务机构甚至设定零申报企业、纳税调整表为空的企业无法进行网上申报,只能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数据核实后申报。税务机关会对零申报企业和纳税调整表为空企业的成本费用项目和收入项目进行评估,尽量使之转为有税申报。因此,提醒各公司尽量避免出现零申报、纳税调整为空的情况。 另外,《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表一“关联关系表”必填,因为任何企业可以没有发生关联交易,但必然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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