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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7号专题】如何对待财务部与其他部门的摩擦(原创:我与办公室主任的一场口舌之争) [打印本页]

作者: 呼噜猫    时间: 2008-7-17 09:13
标题: 【37号专题】如何对待财务部与其他部门的摩擦(原创:我与办公室主任的一场口舌之争)
      首先,介绍一下故事的三个重要人物。第一个是工程部经理,公司里除了总经理之外的二号人物。第二个是办公室主任,老板直接指派过来的超级人物。第三个是我,主管财务的小小人物。

    其次,介绍一下公司背景。私营,新的总经理进驻之前,没有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均为母公司外派,老板承诺可以三个月探亲一次,如果没有回家,家属探亲的机票可以报销。
      总经理进驻后,办公室在2008年3月制定了一个“探亲假及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其中有一条规定“凡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年终可报销一次往返探亲费用。本人未休假的,家属可报销往返机票一次”。(注:这个制度所有的员工都没有见过,锁在办公室的抽屉里)

    财务部2008年6月制定的费用报销流程“填写报销单--财务部审核-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注:正是报销程序不合理,把我自己装了进去,后悔莫及)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工程部经理送过来一张报销单,除了正常报销的几张单据外,还有老婆回家的往返票,儿子来琼的机票。因为公司尚未规范之前,有报销家属探亲费的先例,于是我拿着单子就去请示总经理了,总经理就一句话:“请办公室签署意见”。可是我送到办公室主任面前的时候,可没有那么轻松,他拿着我的报销流程说:“你不先签署意见,我怎么签?”直接把单扔给我了。

    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签字吧,明明知道不符合规定,不签字吧,办公室是不会签什么意见的。办公室主任明明是不想得罪人,把皮球踢到我这里来了。


    得助于朋友们集体的智慧,我想到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一、我在报销单上签署“已核,金额属实”(借此衷心地感谢同偶异侬给我的帮助)
    第二、针对探亲制度疑问的地方,比如家属是否可以报销探亲路费?家属是否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发“内部工作联系单”致办公室,内容如下:
致:办公室
事由:关于员工家属来琼探亲路费是否给予报销的请示
内容:
我司员工探亲制度规定: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可以回家探亲一次,来回路费给予报销。对于员工家属来琼探亲路费是否给予报销,以及报销的标准及范围,请办公室尽快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便于探亲路费报销时遵照执行!
以下无正文。
                                                                                                                                    财务部
      
       可想而知,武林中的一场腥风血雨就此拉开了序幕。
      
       办公室主任不仅拿出了“暂行规定”,还质问我为什么明明知道不符合规定,还要签字?我以财务只对金额、单据规范负责,办公室对是否属于报销范围负责为由进行辩护。当彼此的声音越来越大的时候,我说:“总之,财务要依照制度进行审核”想要结束争论,办公室主任拍桌而起,声音提高了十八度,大喊“这张单我绝不给你送”。
      
       问题总是要解决的,我只好返身去找总经理。结果是办公室主任挨批了。第二天给我发了个回文,如下:

关于**,配偶(家属)及孩子不属报销机票范围的建议

财务部:
1、公司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探亲假及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2008311发的。
2、建议:由于**经理2008年春节回老家探亲一次,本人机票和家属机票公司已给报过,这次家属及孩子的机票不属报销范围。
是否属于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处理,报送*总批示。
附:**公司《探亲假及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

                                            办公室:**



    就这样,整个事情结束了。可是我的心情并不轻松,我针对制度中不完善的地方提出的疑问,办公室只是针对个人提出的建议,不能作为制度规范所有的员工,我很担忧,同样的问题还是会再次出现的。


    作为同行,您怎样看这样事情,如何做,才能在工作中避免此类摩擦的再次发生,如何做,才能保护自己?



作者: finehawk    时间: 2008-7-17 09:48
这个办公室没什么好推卸的吧,他不知道也可以他自己去问总经理。
我们公司也很不正规,什么事都只要经理同意就可以,公司规章基本上个空架子。
作者: 正版义乌    时间: 2008-7-17 10:16
私营企业就这样。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7-17 12:29
我觉得原则性的问题应该进行斗争,这样的办公室主任实在是没有素质

既然他无理在先,我们也不用对他客气。

财务部的力量也不可小觑

支持呼噜猫的做法!!!
作者: 数字人    时间: 2008-7-17 12:47
支持楼主的做法,就应该让办公室知道一下什么是正常的流程。
财务部门不能怕摩擦,摩擦是必然的,财务的地位也就是在一点点的摩擦中树立起来的。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是毋庸置疑的,那个老总也不会要一个胆小怕事没有原则的财务部门的。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7-17 12:51
财务的地位也就是在一点点的摩擦中树立起来的

对这句话深有感触,财务不是软弱的代名词
作者: 经纬财务    时间: 2008-7-18 08:53
支持楼主的做法,就像飞雪老师说的,原则性的问题一定要坚持
作者: 呼噜猫    时间: 2008-7-18 09:17
这件事让我领悟到了一个道理:当工作中矛盾出现的时候,口舌之争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必须按照规范的程序处理矛盾。不管力量的悬殊有多么巨大,有理有据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现在,我正在完善一系列的财务制度,请制度来规范所有人,而不是用嘴去说服所有人。这才是解决矛盾的当务之急!

    你们的支持让我更加自信,我相信,我会工作的更加技巧和智慧,谢谢大家!
作者: 一品草根    时间: 2008-7-18 10:18
在常州项目公司,没有谁敢和财务部叫板的~包括总经理。我们财务是直线管理,属于集团口子。所以我们公司的财务很有威信。办公室主任这种残疾部门也敢和财务部叫?!(我们也是私营的)

你的做法是对的~财务管金额,至于能不能报销,是企业内控决定的,但是我认为如果要做的园满,应该在你写的“已核,金额属实”后面再加上一句话,如“报销人是否已经报销过一次”,还有就是“请行政审核等”,他会踢球,难道你不会?财务要有发言权,前提是财务要了解企业情况和业务情况,不然财务地位不会得到肯定。

以上是我的意见。至于说到正反方我支持谁??我一个都不支持,财务要审时度势,死板的话那不是财务,是会计!财务是管理!!
作者: 邓雅文    时间: 2008-7-18 10:27
这件事,之所以这么大的矛盾,两个原因,一是财务务流程上惹的祸,先是办公室确认此事,财务进行审核,是否按公司有关制度来办事,二是以往沟通上也存在问题。我觉得,当务之极是修改财务流程,办公室主任不是你的上级领导,只是一个平级部门,二是工作中多沟通,但沟通不代表妥协,也不代表态度强硬。人际关系也是学问之一。
作者: 乐乐欣欣    时间: 2008-7-18 16:05
站在客观公证的立场,我觉得无论财务还是办公室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不过在具体问题上体现出来而已。首先,如果集团有财务制度或探亲假制度,那么下属分公司遵照执行,我觉得与流程无关,因为财务不仅是只核对金额的,作为外派财务更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否则财务审核就失去了意义;其次,如有疑问不是拿着单据找来找去,而是要么自己先向当事人了解清楚,不告知公司规定,明确表达是否符合公司制度规定,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可告知应有授权人签批单附后,由其自己完善手续后再来报销(也就是手续现在还没有走到你这里);要么直接与办公室商量此事,协商不成,走前述程序,这样就可以化解部门间矛盾,并让当事人清楚并不是你在难为他,也不会给办公室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制度无论其他部门是否知道,当然这是由办公室负责公示的,财务应该都会有备份的,如果没有应积极查找,而不应以没有为由上交矛盾。
       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妥见谅!
作者: lxb    时间: 2008-7-20 17:25
工作中的正常问题嘛,斗啥?应该就发现问题就应积极解决问题,要不要我们这些财务管理员干嘛
作者: y03352006    时间: 2008-7-20 19:01
私企在没有达到一定的规模的时候,自然相关的制度就不健全,类似的事情就会不断的发生,我们只能是在平时的工作中细心些,减少发生的次数。现在的人办事都太圆滑,谁都不愿意得罪人,又谁都不愿意承担责任,总是习惯把难题像踢皮球似的的踢给他人,有时真是没办法。我们公司的报销流程:报销人填写报销单-办公室审核费用的合理性-财务人员复核-总经理签字-出纳付款.
作者: 文君    时间: 2008-7-21 14:33
不必推卸财务责任,财务不仅只核对金额
作者: 风清云淡    时间: 2008-7-21 16:38
同意文君看法,财务应该清楚自己的职责严格把关。
作者: 阳光总在风雨后    时间: 2008-7-22 01:04
首先我认为单位职工报销时,你不应该拿着单子去找办公室主任,因该是当事人去找。
第二,就算你签字了,办公室主任也无权指责你为什么要签字,财务是 财务签字,办公室是办公室的签字。总之所有的流程都签完了财务才可以报销。
第三,这件事情是针对你来的,一般情况下办公室主任怎么会这样对待同事??素质在哪里??
第四,至于一年之中哪些同志报销过了,财务一般是不去管理的,应该是由归口部门去登记,比如你们的办公室。比如单位的预算做好了,要有相关部门管理的,财务那么多帐务,怎么能知道哪些同志本年的探亲路费报销过了???
第五。一般单位的报销都是先由财务审核的。凡是有预算总额的,或者这些探亲路费你可以设置一式两联的单据,当事人先去办公室在单据上签署意见,意见的内容就是此同志此次报销探亲路费符合规定,你见到这个单据后付到报销单后面,在签署财务意见。
最后我想说的是要把它定位一个流程,没有办公室签署的单据,财务不予审核。
作者: 阳光总在风雨后    时间: 2008-7-22 01:14
补充说明:当你拿着单据去找办公室主任的时候他扔了,要是我的意见,我是不会去捡那张报销单的,他仍了,你就走了。工程部经理来找你你就说办公室主任扔了。
作者: 阳光总在风雨后    时间: 2008-7-22 01:17
财务部在任何单位都是强势部门,没人哪个人敢得罪财务部的
作者: 小涵    时间: 2008-7-22 11:30
不管力量的悬殊有多么巨大,有理有据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说得好!

为了坚持工作原则与人格的尊严,我得罪了老板娘,贬得她当场摔门而离。
作者: 绚丽多彩    时间: 2008-7-22 15:01
我们公司也是一个新成立的,还想说制度了,连报销流程都有,老板签字了,老板娘就他了,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作者: 绚丽多彩    时间: 2008-7-22 15:03
前面打错了不好意思,应该是制度没有,报销流程也没有,老板签字,老板娘报销
作者: 起舞弄清影    时间: 2008-7-23 21:21
毛病都是惯出来的,不用理他们,我们都和预算工程直接叫班,工程经理为了难为我,苦学2个月的土地增值税法,我也学预算,难为他们,哼
作者: 过山虎    时间: 2008-7-23 22:26
看了大家留的言,我感觉大家都在为财务部打报不平,但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财务部原来制定的流程是有问题的,所以,首先应做的是重新制订流程。我也是在外企做财务的,深知其中的甘苦,不要说私企,外企一样存在这样的问题,唯一好在外企的制度比较健全,大家也都知道必须要遵守。不过制度不可能涵盖所有业务,其中许多业务必须由财务负责人给出权威的解释。我的原则一般是涉及到其他制订的制度,财务上如果有任何疑问,不要擅自解释,否则出了问题,只有财务部自己背黑锅了,应该向出制度的部门要求解释,最好是发邮件,得到邮件回复,实在不行,如果不想自己出头,可以让报销人自已去找相关部门得到回复。
不知大家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哈!!!
作者: 啸啸    时间: 2008-7-24 09:10
一个公司是在靠制度来管人,并且制度要公平合理。
作者: 杨阳阳    时间: 2008-7-24 16:06
处理要注意方法技巧,如果一个不慎会给自己留下不小的麻烦。太多的冲突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
作者: 1126自强不息    时间: 2008-7-24 21:17
前一阶段,网络不好,没把我意见发在这里。现在我还是头反方的票。如果办公室主任是老板的情人或亲信,当然在私营企业的话,一切制度在这些人面前都是苍白无力的,那财务也只有引起吞声了。否则,难堪的是财务。什么财务是核心,什么财务最重要,纯粹是扯淡。 当然不是私营企业的话,就是楼上各位持中立态度的观点。
作者: 无肉    时间: 2008-7-25 16:58
财务人员应该坚持原则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08-7-25 17:12
有的时候坚持原则是多么的艰难
作者: hhyy001    时间: 2008-7-29 10:06
在工作当中难免有一些摩擦,原因有二:1、制度不规范;2、人员素质低。要保护自己必须要吃透公司现有的规章制度,料她再强词夺理也拗不过白纸黑字的文件!
作者: 郑先生    时间: 2008-7-30 17:41
标题: 人治与法治
1,在人治公司,财务部管数据,不管财务管理,因此,只要老板或老总签名了即可,财务人员其他少管事。
2,在法治公司,严格按照制度与流程,若制度与流程不完善,改之。
3,工作中与其他部门摩擦难免,原则要坚持,态度要诚恳,对事不对人的精神,吵架不行。
4,你应该私底下先与主任沟通好,而不是直接用正式的东西去沟通。
5,这事不值得烦,我更惨。
作者: 潜水沙滩    时间: 2008-8-1 09:31
支持你的做法,首先在这个流程上就有问题,应该是先通过办公室确定什么东西能报,什么东西不能报,然后才是到财务部,能报的通过了,财务部给核算,确定核算多少,最后通过总经理审批
作者: 汪思亮    时间: 2008-8-1 13:56
呵呵,首先你应该把制度明确了,像这样模糊的制度,执行起来是会引起矛盾。建议明确制度,提高执行力
作者: 尼莫徐    时间: 2008-8-5 09:55
我一个都不支持,财务要审时度势,死板的话那不是财务,是会计!财务是管理!!
作者: 孙阳    时间: 2008-8-5 11:42
调整财务部制定的费用报销流程“填写报销单---办公室审核-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明确审批的职责,财务不仅仅要对审核单据的真实性负责,还要对是否符合制度进行审核,办公室应该对制度和人员探亲真实性进行审核. 你对部门间问题处理有些欠妥,关系要融合,制度要严格执行,这是财务两个面.不融合关系,财务工作没人支持,工作不好开展.严格执行制度是我们财务部门工作之本. 有些东西是要吃点亏才会慢慢明白的.
作者: 天涯    时间: 2008-8-7 12:55
财务部就是要坚持原则,我也碰过这样的事情,就是直接和工程部经理说,这个东西不能报,直接告诉他,办公室出的文件就是这样规定的,他不会为了一点小钱和财务部的人过不去的,工程部来钱的地方多,和他沟通一下,是不应该有问题的。
作者: 米其林    时间: 2008-8-7 13:44
这件事的根源在于流程的要求不清。譬如:财务部是只审核发票与金额的真实性、正确性, 还是要审核报销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在流程要求中没有明确分工。这与审核的顺序没有关系。如果财务部有审核报销事项合规性、合理性的要求,即使办公室已经签字,财务部仍有责任维持企业的制度。如有例外,也要由有权变更制度的高层批准,这不是财物部能决定的。顺便说一句,财务主管不要总是想着满足所有人的要求。
作者: 帆儿    时间: 2008-8-7 15:22

作者: 王者风范    时间: 2008-8-7 18:28
私营企业,财务严一点,就是帮老板省钱,这样的财务老板一定会满意的
作者: 漂一族    时间: 2008-8-12 13:58
个人也觉得,是审批流程有问题,怎么会,先财务部审核,再交办公室再审核呢,应该重新修改审批流程,省得自已被动
作者: 博古通今    时间: 2008-8-13 10:09
你真笨,首先要向办公室要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通知规定,有就附一张在单据后面,如符合规定就签吧!大家都无话可说.都是打工的,有必要搞成这样吗?
还有就是单据的签字顺序有问题.首先是:经办(手):       证明人:        工程部(如是搞工程的须设):             办公室主任:               财务审核:        总经理.             董事长.

签字的流程要这样设置.财务设在前面,你懂得是什么费用啊!公司规模大的话,财务就要受罪了.根本就不懂得是什么费用.该如何签呢?这样下去只有挨骂的份.
作者: 林龟猾    时间: 2008-8-15 16:10
我认为:
(1)你怕得罪人.所以想把皮球踢给老总和办公室,不妥.(在未按流程走就先去找总经理和办公室)
(2)首先按公司现有的制度和流程履行(没有告知的制度视同未执行的制度,不理会).
(3)当办公室主任认为财务签字不当的时候,应该向他索取理由
(4)用办公室的理由向当事人解释,并退回去重新填制单据.
作者: 周周7600    时间: 2008-8-19 15:35
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只要有理,一定要坚持。如果有理,也妥协,那在以后的工作中,永远都是妥协。
作者: 吴学良    时间: 2008-8-19 17:53
报销流程关办公室什么事情啊,干嘛要办公室审核
作者: 吴学良    时间: 2008-8-19 17:58
我们是集团下面的子公司,坚持原则集团肯定喜欢,但是这里的老总不喜欢,但财务的工资及绩效考核又在这边,集团也没来怎么管,很难做,坚持原则不是嘴上说说这么简单了
作者: 阿昌    时间: 2008-8-19 22:36
原则性的问题一定要坚持
作者: 勇者无敌    时间: 2008-8-19 22:50
很多公司采用财务直管的模式,工资考核虽然多在集团,但是也没有什么效果

财务还是要听项目公司的,应该集团领导对你的考核也要听取项目公司领导的建议
作者: 伊人朵朵    时间: 2008-8-21 15:39
楼主发表的这篇文实际上也是一个公司的人际关系之争,每个公司都差不多,各种各样的人都存在.每个人都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没有哪个人处处站在别人的脚度为别人着想的.现在社会是一个竞争激励的社会,有时候觉得做人挺累的.处处要为勾心斗角的事情伤脑筋!
作者: lujianjun0515    时间: 2008-8-21 17:36
我一直在私人企业干的。也常常遇到这样的问题,这个可以讲是绝大多数私人企业都会遇到的问题。我们财务要做的就是有制度按制度办事,没有制度由具体分管或有权作出决定的部门或人审批。财务并没有权利进行审批(如有授权的除外),只是审核单据和金额的正确性,对于不可报销的项目可提醒当事人(指公司制度规定不可以报销范围或没有规定的),如仍需报销再交由领导审批决定,而不需要局限在流程上。所以个人认为双方都有问题。如有权限进行审批就一定要坚持原则,不管是下级,平级,还是上级。坚持就行,结果怎么样不要太去在意。
作者: 夏有清凉    时间: 2008-8-21 19:48
我认为:凡事都的按流程规范处理,像楼主这件事应该遵照《公司员工探亲路费报销的有关规定》流程处理,处理路线图应该是 当事人---办公室-----财务----总经理。在这个路线图中,财务的作用是对报销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核。而楼主按照“当事人--财务部审核-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这一路线,将财务审核职能前置,无疑为一些推卸责任者创造了很好的借口,财务部门必然成为众矢之的。如果财务只审核金额,不管合法性,致使财务职能的最终缺失,导致公司最高管理者对财务部的必然指责。所以,执行合理有效的程序路线图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大大减少一些不必要得纷争和矛盾。

[ 本帖最后由 夏有清凉 于 2008-8-21 19:53 编辑 ]
作者: 清清月雅    时间: 2008-8-22 10:23
学习了,我现在私营企业做,什么制度都没有,也是老板签字就行.我想完善一系列的财务制度,请大家帮助我,谢谢!
作者: 我爱学习    时间: 2008-8-23 10:23
有名行话叫:用制度管事。这件事的起因就是因为公司成立之后还没有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所以才会发生这样的事。那么这件事的经验告诉我们,以后不管到什么单位作事,财务部在成立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财务体系,并要经过公司领导的同意并在公司会议上公布以获得全公司普遍遵守的效力。赶快建全财务制度吧,这样以后就不会得罪人了。
作者: 梁皓    时间: 2008-8-27 15:06
私营企业就这样。私营企业就这样。
作者: 蓝灵儿    时间: 2008-8-28 09:13
我建议:
1.提出正确的报销流程,建议在公司发文时有个发文书面文件,收到的部门或个人签收,否则没签收的视同没收到文件。
2.公司财务部门在原则问题上一定要坚持,否则就更没有威信了,尤其是私人企业,财务坚持原则等于给老板省钱,老板无法责怪你。
3.办公室踢球给你,就原封不动地踢回去,毕竟办公室的审核权在你之后,员工探亲是办公室管的吧,因具体情况不祥,请办公室作出具体审核 意见。
4.基于此事,建立完善的报销制度,事先把责任分清,想的细点。然后总经理批准,正式发文,各部门签收。
作者: 基德    时间: 2008-8-28 19:13
办公室的权力大过财务部吗? 我有点奇怪 至少财务的事情他们管不着 你们还要办公室的人签字真是奇怪!!
作者: 牛郎    时间: 2008-8-30 23:55
我觉得 乐乐欣欣的见解很有见地!!!
作者: 天马行空    时间: 2008-9-4 15:02
我认为应该这样: 金额核实,请行政部按公司规定审核。财务部
作者: 一粒沙    时间: 2008-9-17 08:07
财务部都是擦屁股的,累死人薪资也不高,窝囊呀!
作者: 深综指    时间: 2008-9-20 14:50
1、从贴子看,管理人员均为母公司外派,那么,你们公司所有的制度必须服从母公司的管理制度,在所有制度中财务审批制度是最重要的,你可以向母公司汇报,由母公司统一制订下属公司的财务审批制度。
   2、你的审批流程确实不对,财务审核应放在审批前最后审核。
   3、这件事对你今后工作是有利的,至少你们的办公室主任又多了工程部经理这个冤家。主任得罚的人越多越好,就越早会离开公司。
作者: 金田花园会计    时间: 2008-9-24 16:15
也是算家族企业吧,办公室主任权力很大,眼一只眼闭只眼啦!
作者: 山中的小草    时间: 2008-10-6 10:56
规定不清晰造成的,但是你们考虑的太多了,很多事难于两全,要么按制度执行而得罪人,要么不执行制度,公司受损失,大家平安无事。没什么好讨论的。
作者: jinhaiacc    时间: 2008-10-6 14:04
你就多余写第二条,不写不就得了吗?第一条那样写确实很对。报不报由第二棒和第三棒解决。
作者: 君林天下    时间: 2008-10-8 18:45
学习
作者: 赠人玫瑰    时间: 2008-10-9 16:26
尽管你最终是“胜利”了,但你还是感到不安。因为你违反了你的初衷——你想对所有人好。实际上这不现实!虽然制订制度时你感觉自己身单力薄,但我个人还是觉得财务应对一把手负责。既然规定已成,你不想改的话那从今后学得象个刺球吧,得罪一个人总比得罪所有人强。时间久了别人也就不会将麻烦抛给你了。
作者: ZHOUYUE    时间: 2008-10-16 16:31
是自己财务部把报销流程搞错了
作者: 天行健追求卓越    时间: 2008-10-18 17:23
适者生存
作者: 海林    时间: 2008-10-19 19:31
标题: 个人浅见
个人认为,两个人都是公司的员工,应该为公司利益着想,对于这种不确定事宜,应该大家坐下来,好好商谈才是,怎么因为这样可以轻而易举解决的事而争吵?那个主任属实做的不对.......但是,对于这样的人,应该会有好的解决方式,比如,财务部,可以给这个爱面子的主任台阶,可以和气的跟他商谈,想出对策,这样才能解决同事关系,又能完成财务本职工作....而且也不会增加经理的烦恼.....
作者: 阿里郎    时间: 2008-10-20 18:06
我个人认为办公室主任纯属扯皮,干工作干到这份儿上真是没的说了,最起码我绝这公司没有什么发展前途了,走吧...
作者: 同同    时间: 2008-10-20 20:51
流程错了就错了,有什么关系。错了改回来不就行了。
如果是我,还不找他吵呢,
就签:属实,金额已核。请走完公司流程后给予报销
作者: 惠州-鹰击长空    时间: 2008-10-21 08:59
私人企业的报销程序与国有企业确实不同,填写报销单-老板签字-会计审核-出纳付款.其实如果是老练的会计就帮人填一下报销单则不会出现其他问题.
作者: 灰儿    时间: 2008-10-23 10:16
标题: 制度流程有问题。
不明白,你们财务制度怎么这样定的,都是相关部门批掉后,最后才是财务部审批,相关部门批费用的可否由公司承担,最后财务部批票据的有效性,及金额是否附合规定,最后老总签字,,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楼主定财务制度时,不要把财务部放在最前面。
而且有时一笔费用可获报销,票据是否符合要求,是可以人为调控的,所以把财务部放在最后面比较好,
但也有财务部前面审批的,那是在预算控制前提下,财务第一个审,审该笔费用,预算能过不,再相关部门审。如果是这种,财务一审时只需写明预算是否有此笔费用,并注明不含此费用的当月预算余额为多少。等相关部门及老总审完后,财务部再审票据有效性。
作者: 翼力    时间: 2008-10-23 11:15
流程不对,财务监督应在办公室审核后。
作者: 翼力    时间: 2008-10-23 11:19
有点搬起石头不小心砸到自己脚的感觉
作者: 心愿    时间: 2008-10-23 15:45
现在不管什么单位,真是都讲究签字的“艺术”,有时签过字之后,看不出来是同意,还是不同意。比如按公司规定办理这样的签字,如果没出问题便罢,如果出问题了,领导说:“我说了呀,按公司规定办,如不符合公司规定,就不办理嘛!”
无语
作者: lwl379    时间: 2008-10-27 11:20
制度是有问题的,财务的签字不应在办公室审核合规性之前的
作者: 章会计    时间: 2008-10-29 09:43
办公室主要审核什么内容?办公室只是同意?
作者: 桦树林    时间: 2008-10-30 09:15
我想不管什么事,凡事只用笔,不用嘴。
作者: 空瓶子    时间: 2008-10-30 17:21
财务人员的首要条件就是原则性要强,所以支持你的做法。
但你也有做的不对的地方,财务对报销单据并不仅仅是核发票的真伪,金额是否正确,还要对报销的程序是否合规、应不应该报销都需要财务出具意见。你拿到票时其实已经知道不能报销了,你就应该直言相告。可就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比如及时公告,完善报销制度与流程等等。
作者: 建筑小会计    时间: 2008-11-11 23:01
办公室主任和财务斗?太不可思议了。支持楼主斗争到底!
作者: 李雪狼    时间: 2008-11-13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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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雪狼    时间: 2008-11-13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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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雪狼    时间: 2008-11-13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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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雪狼    时间: 2008-11-1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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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雪狼    时间: 2008-11-13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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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一    时间: 2008-11-14 12:48
有哪位好心的晒下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呀?诚恳的等待!
作者: 张一    时间: 2008-11-14 12:50
我们单位也是财务制度不健全,但自己又无从下手制定本部门的制度,请好心人给予帮助!
作者: cdl3779    时间: 2008-11-15 15:55
办公室主任权力很大  按制度执行而得罪人,要么不执行制度,公司受损失,大家平安无事。
作者: 墨菲    时间: 2008-11-17 10:47
办公室政治就是这样
建议修改报销流程,财务审核应该在办公室审核之后
财务审核主要针对金额、报销票据真实、合法,
办公室主要针对的是报销的合理性,
我们单位的审核流程是办公室先审核,毕竟不合规定的报销根本没有送达财务部门审核的必要
然后财务部门对报销的金额和相关票据进行审核
最后由老总签字。
虽然这个流程中相对弱化了财务部门的审核权力,但是可以避免出现问题。
实在不行,建议你们公司还是作份行政手册吧,那些能报销,怎么报销有明确地说明大家都好办事,
作者: 浮槎山    时间: 2008-11-20 17:19
你的做法是错误的,建议你尽快改正你的报销流程。另外你的观点也错了,财务不是只简单的审核数字,还要规范公司的各项制度。如公司的各项制度是不明确,要尽快明确,
作者: 亚亚1002    时间: 2008-11-20 19:51
首先我觉得你们的流程是有些问题,我不知道办公室为什么要签字,我们财务上的事和办公室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觉得,公司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必须要让公司的每一个员工都能看到,特别是财务报销制度,那么他拿着不合理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单来报销的话,你就直接说出来,制度在这里,还能怎么样,这也是财务部门的职责所在,没有什么不能说的。当然,有些人可能是老板的亲戚或者什么的确实不太好把握。可是这真是树立你威信的时候啊,不然以后都觉得你好说话,都拿着不合理的单子来报销,你就更难做了。
作者: 青青陌上桑    时间: 2008-12-26 15:23
我觉得财务报销本来就是一个得罪人的活,如果在制度不规范的公司里,财务人员是很受夹板气的,但对是原则性的问题又不能不坚持,在这个社会上,想要好名声还想干好工作真的不容易。
作者: stranger815    时间: 2009-1-15 12:05
私营企业这点没问题,老板同意,一切就OK了
作者: 棉花糖    时间: 2009-1-22 14:39
不光是私营企业这样,我们国企也是,全凭董事长喜好,制度定的好,实行起来,难!
作者: 房产财税    时间: 2009-3-12 13:40
谢谢分享,共同努力!
作者: 何年    时间: 2009-3-20 08:48
哟,学习学习,顺带赚钱
作者: 赵立刚    时间: 2009-3-30 16:40
我设计的报销流程是:经办人-部门(项目)负责人-预算控制人-财务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
作者: 赵立刚    时间: 2009-3-30 16:43
其实审核和财务签字严格是两个只能,审核审的是票据的合法性和是否符合规定,财务签字是总体把握费用的可核销性
作者: 阳光地带    时间: 2009-3-31 06:39
这个议论很好,我觉得是流程出问题了事后应修改.楼主处理时算圆滑,只是太强硬了
作者: 李祖兴    时间: 2009-5-12 11:40
标题: 报销流程
报销流程应该先有归口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 然后才是财务意见
作者: 金鼎    时间: 2009-5-19 16:15
我认为财务部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作为能不能报应该是财务首先要知道和掌握的,不能报坚决不能签字。财务报销制度本来也是财务管理制度中的一环,没有理由将这么重要的东西让办公室去左右。要做好一名财务当家人,想作和事佬是不可能的,也是做不好的。工作面前只能是对事不对人,符合制度的按制度办,不符合制度的坚决抵制。财务有这个权力和义务。
作者: 菜豆腐    时间: 2009-5-21 12:23
支持十楼的观点   站在客观公证的立场,我觉得无论财务还是办公室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只不过在具体问题上体现出来而已。首先,如果集团有财务制度或探亲假制度,那么下属分公司遵照执行,我觉得与流程无关,因为财务不仅是只核对金额的,作为外派财务更有监督的权利和义务,否则财务审核就失去了意义;其次,如有疑问不是拿着单据找来找去,而是要么自己先向当事人了解清楚,不告知公司规定,明确表达是否符合公司制度规定,当事人如有特殊情况,可告知应有授权人签批单附后,由其自己完善手续后再来报销(也就是手续现在还没有走到你这里);要么直接与办公室商量此事,协商不成,走前述程序,这样就可以化解部门间矛盾,并让当事人清楚并不是你在难为他,也不会给办公室带来不必要的困扰。
       制度无论其他部门是否知道,当然这是由办公室负责公示的,财务应该都会有备份的,如果没有应积极查找,而不应以没有为由上交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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