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一、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纳税人提供资料: 企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①国债利息收入证明; ②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