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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工程款支付给挂靠施工单位个人的涉税风险 [打印本页]

作者: nkk777    时间: 2014-6-2 16:33
标题: 工程款支付给挂靠施工单位个人的涉税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A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该施工单位实际是被B个人挂靠的,在工程款结算时,工程款支付给了个人,同时A施工单位出具一份书面证明,表示同意工程款支付给个人B。个人B到税务机关代为开具建安企业发票,发票上开具的收款人为:个人B   由此造成,合同签订方、发票出具方、实际收款人三者不一致,并且金额较大,在千万元以上,请问,该工程款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可以做为列入成本的有效凭证吗?
   请各位高手指导!

作者: 曹军    时间: 2014-6-2 16:53
我认为应该可以,毕竟是发生的真实业务。以后这种情况还是避免为好,因为现在这种情况容易引起纠纷!!!
作者: tzpyl    时间: 2014-6-2 22:48
种情况容易引起纠纷
作者: cwj82316927    时间: 2014-6-3 08:02
最好不这样做
作者: zhiqiang    时间: 2014-6-3 08:14
学习学习嘻嘻嘻惺惺惜惺惺
作者: cff940502    时间: 2014-6-3 08:33
最好不要这样
作者: ncwdd    时间: 2014-6-4 07:10
不可以。发票开具单位必须和签订合同的单位一致。
税务局要看到合同的施工方是个人才会给个人代为开具发票。
税务局并不管施工方是谁,可以以个人名义与房开企业重新签订一份施工合同(当然这违反了税务以外的其他行政法规)。
作者: panguifu    时间: 2014-6-5 14:09
不可以的啊,学习学习
作者: 2396513586    时间: 2014-6-5 14:53
了解到
作者: op45123    时间: 2014-6-6 16:16
我也很想知道,请问有谁知道说下。。
作者: 天天得宝    时间: 2014-6-11 23:28
请问如果三方签一个对原合同(三方的)补充合同?
作者: 心语★星空    时间: 2014-6-12 10:26
学习学习
作者: ywpice    时间: 2014-6-12 11:10
签三方协议,应该可以
作者: zhiqiang    时间: 2014-6-13 11:36
学习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作者: 王者无敌    时间: 2014-6-13 15:10
不可以的绝对的
作者: 心语★星空    时间: 2014-6-18 15:04
认真学习学习!

作者: 2631173911    时间: 2014-6-22 08:52
学习啊
作者: wpjmymm    时间: 2014-7-4 17:51
也学习下
作者: gz86172    时间: 2014-8-8 14:06
工程发票必须合同签订方开,付款直接付到个人可三方委托付款协议。
作者: chendj7501    时间: 2014-9-17 09:21
不可以吧,应该是a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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