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
标题: 自行开发老年公寓,自营,以出租与服务赚取收入,如何建账 [打印本页]
作者: 熙宝贝 时间: 2014-5-22 11:12
标题: 自行开发老年公寓,自营,以出租与服务赚取收入,如何建账
本帖最后由 熙宝贝 于 2014-5-22 11:14 编辑
请教大家一些问题:公司自行开发老年公寓,自己经营,以出租与服务赚取收入,这种如何做账?
1.是作固定资产入账,即:固定资产,那建设阶段,做在建工程 ,建好后做固定资产,租金及服务费做其他业务收入?
2.如果作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就是开发成本,建好后做开产产品,出租做投资性房地产,租金及服务费做其他业务收入?
有两种处理模式,问了一些网友,给的答复都不一样,所以想在论坛问问大家,希望大家能给一些见解!
作者: 2693673581 时间: 2014-5-23 08:13
看你公司的性质,然后分别方法的利弊
作者: cwj82316927 时间: 2014-5-27 17:20
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作者: 熙宝贝 时间: 2014-6-22 20:46
cwj82316927 发表于 2014-5-27 17:20 
按相关财务规定处理
相关财务规定 ?具体的呢?能说详细点吗、
作者: cwj82316927 时间: 2014-6-23 08:34
如贵公司是投资性房地产公司,则第二种好,否则第一种
| 欢迎光临 房地产会计网 (https://www.fdckj.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