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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收到的违约金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1-11-9 21:04
标题: 收到的违约金问题
     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如果该交易成功,应并入营业额中缴纳营业税;如果该交易不成功,不应该缴纳营业税。
    交易不成功,违约金所依附的应税行为不存在了,该违约金还是应税收入吗?
  

作者: 天地一沙鸥    时间: 2011-11-11 21:43
没人对该问题感兴趣?
作者: 渴望学习    时间: 2011-11-11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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