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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阿斯兰    时间: 2011-11-9 12:27
标题: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问:我公司是上市公司,近日股东大会决定将股权(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因此,公司以股权(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投资企业不作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或免税收入处理,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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