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7-7-12 1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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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692 天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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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的标准,现在好像还没有变
2008年南昌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具体标准
从2008年1月1日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时间和登记备案时间均在此之后),凡在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红谷滩新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住房为普通商品住房: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下列附表中的价格标准。
附表:2008年南昌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价格标准(单位:元/平方米)
地段等级 范 围 价格标准
一类 富大有堤、沿江北大道、庐山南大道、丰和中大道、南昌大桥、沿江中路、建设西路、建设路、井冈山大道、解放西路、洪都中、北大道、南京东路、青山湖大道至富大有堤交界所围合的区域和象湖周边地区 4600
二类 一类地段以外、富大有堤以南、青山湖大道以东、洪都北、中大道以东、井冈山大道以东、解放西路以南、建设路、建设西路以南、沿江南大道以东、广州路以北、城南路以西、解放东路以北、昌东大道以西;丰和大道以西、庐山南大道以南、昌九高速公路以东及红角洲地区;凤凰洲地区 4200
三类 一类、二类地段以外其它区域(不含湾里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英雄经济开发区) 3500
四类 湾里区 2800
五类 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 2500
六类 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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