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6-1-2 1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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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rmxs 于 2015-9-20 12:20 编辑
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要及时计算计税成本,计算实际毛利额,并与此前的预计毛利额的差额计入完工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我理解是不是这样:
假如2007年实行预售收入1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是20%,也就是说预计毛利是200万,如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是150万,那么2007年企业所得税是(200-150)×25%=12.5万元;
2008年实现预售收入2000万元,预计计税毛利率为15%,也就是说预计毛利额是300万,如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200万元,当年缴纳企业所得税是(300-200)×25%=25万元;
2009年B项目竣工交付业主使用,当年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期间费用及可扣除税金为250万元,项目计税成本为4200万元。
我觉得2009年企业所得税是不是申报时,是不是这样去申报:
1、调减2007年预计毛利200万,调减2008年预计毛利300万;
2、调增2007年、2008年二年按预收收入预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165万(1000+2000)×5.5%;
3、申报2009年企业的会计主营业务收入6000万(1000+2000+3000),主营业务成本4200万,营业税金及附加330万.
2009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应该这样算:6000-4200-330(6000×5.5%)=1470(万元),再减去下面数据:
2009年期间费用85(250—3000×5.5%);
2007年预计毛利200万元;
2008年预计毛利300万元;
加上:
2007年、2008年营业税金及附加165万元(1000×5.5%+2000×5.5%)
应纳税所得额是1050万元,2009年应交企业所得税262.5万元(1050×25%)
是不是这样填写2009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
补充问一下:如果2009年完工时间是9月份,2009年1月~9月有按预计毛利率计算出预计毛利额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属于2009年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009年不需要将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的差额进行调整,只调整2007年与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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