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7-7-14 1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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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81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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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本位币
A、未完工产品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处理:
1、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影响利润总额
2 计入其他科目,不影响利润总额。
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
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
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C、根据: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减征、免征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以及填报说明,未完工产品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会计处理影响利润总额,从而影响实际利润额,最终影响当期应纳所得税额。
上述理解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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