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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法律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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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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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13-3-23 14:36: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法律体系

    第一章 法学基础知识

      知识点三、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及划分标准
      1.法律部门的划分,由其客观实际情况决定。这种客观实际情况就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主要标准)和法律调整的方法。
      2.法律体系是相对稳定的。对法律体系进行部门划分是永无止境的。
      (二)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由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和七个法律部门构成。
      1.三个层级的法律规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七个法律部门
    宪法及相关法 
    根本** 
    民商法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商法:民法中的一个特殊部分  
    行政法 
    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经济法 
    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社会法 
    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环境保护关系 
    刑法 
    规定犯罪和刑罚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规范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与非诉讼活动
    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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