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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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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3-5 16:05:1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经济法基础》知识预习: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 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知识点十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一)纳税人
      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1.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 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缴纳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 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 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以共有各方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注意:
      1.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土地。
      2.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单项选择题
      ◎几个单位共同拥有一块土地使用权,则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 )。
      A.其中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最大的单位
      B.税务机关核定的单位
      C.协商确定纳税人
      D.对这块土地拥有使用权的每一个单位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均为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多项选择题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有( )。
      A.某公园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
      B.某镇村民居住用地
      C.某市区外资企业生产车间用地
      D.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园、名胜古迹内的索道公司经营用地,应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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