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32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实务] 山东2013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知识点:财务会计报告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2-22 15:24
  • 签到天数: 64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2-22 20:41:3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山东2013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知识点:财务会计报告 山东2013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知识点:财务会计报告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三节 会计核算

      四、财务会计报告
      注:此处老师讲义整理比较详细,属于考试内容,请按照讲义学习掌握。
      (一)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
      1.概念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2.构成(多选)
    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现金流量表(小×)
    报表附注
    其他
      【注意】凭证、账簿、计划、审计报告都不属于财务会计报告的组成。
      (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
      1.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
      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和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三)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提供★★★
      1.各单位应当按规定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各类题型)
      3.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必须保证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单)
      4.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