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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莫误读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3-11-28 10:15
  • 签到天数: 85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1-20 21:18: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案情简介:近日,税务机关在对一家工业企业进行纳税检查,发现该企业在2011年度终了时将“应付工资”余额50万元(当年计提)结转到“其他应付款”科目,并于2012年1月发放10万元,5月发放20万元, 6月发放20万元,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作纳税调整。企业财务人员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支出可以“据实扣除”,将“应付工资”余额结转到“其他应付款”科目视为实际发放,可以在当年度内全额扣除。


    税法分析: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分月或者分季预缴,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税款。因此汇算清缴前(5月底前)实际发放的2011年度工资薪金30万元可以在税前扣除,汇算清缴之后发放的20万元工资薪金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件精神,该企业2012年6月实际发放的20万元工资薪金可以在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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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9-12 09:10
  • 签到天数: 497 天

    [LV.9]以坛为家II

    2#
    发表于 2013-1-21 17:02:34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4-4 09:53
  • 签到天数: 370 天

    [LV.9]以坛为家II

    3#
    发表于 2013-2-23 17:12:10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4-18 13:50
  • 签到天数: 70 天

    [LV.6]常住居民II

    4#
    发表于 2013-3-26 16:58:14 |只看该作者
    有新招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4-18 13:50
  • 签到天数: 70 天

    [LV.6]常住居民II

    5#
    发表于 2013-3-26 16:59:40 |只看该作者
    文件是这样啊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7-8-12 15:43
  • 签到天数: 537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3-4-1 09:20:05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4楼是什么新招?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4-27 10:31
  •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7#
    发表于 2013-4-13 09:36:20 |只看该作者
    啊啊,常识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10-6 20:20
  • 签到天数: 49 天

    [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13-8-18 20:32:03 |只看该作者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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