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04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学习资料] 辽宁沈阳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办理通知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2-22 15:24
  • 签到天数: 64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1-16 20:44: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辽宁沈阳2012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办理通知
    关于领取2012年度注册税务师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2012年度监理工程师、注册税务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质量专业、广告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现开始发放,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3年1月14日-2013年5月31日(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休息)。
      二、领取地点
      沈阳市人才大厦(南门)1楼。(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沈阳市政府北侧150米)。
      三、领取证书
      (一)必备材料
      1、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附件1)二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考试合格人员本人人事档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原件。
      3、近期同版一寸或二寸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另外一张贴到合格证书上。
      4、在报考条件中有对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有明确要求的考试,需提供符合报考年限的劳动合同。
      (二)其它要求
      为保证资格证书及时准确发放到考试合格人员手中,避免出现资格证书丢失等情况发生,原则上需主管部门统一领取或本人亲自办理,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由其他人代为办理的,必须经本人同意,需同时出具本人及代为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并且要将本人和代为办理人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由本人亲笔书写“本人委托XXX代领XXX证书”字样并签字。否则,不予办理。在核实考生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后,七个工作日内发放考试合格证书。对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报考条件人员考试成绩作废,不予发放考试合格证书。
      附件:点击此处查看附件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月8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相关帖子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