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1995|回复: 1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资料] 肖太寿老师房地产企业的重点涉税疑难问题处理技巧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7-6-29 14:32
  • 签到天数: 1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5-3-6 21:33:55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记录付费主题, 价格: 2 元本位币
    一、拆迁还房的账务与税务处理
      (一)房地产企业拆迁还房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拆迁还房的实质是,被拆迁户用房地产企业支付的货币补偿资金向房地产企业购入房屋,要确认土地成本中的“拆迁补偿费支出”,即以按公允价值或同期同类房屋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以“拆迁补偿费”的形式计入开发成本的土地成本。另外,对补偿的房屋应视同对外销售,视同销售收入应按其公允价值或参照同期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确定,同时应按照同期同类房屋的成本确认视同销售成本。
      以非货币性形式支付的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资产交换》的规定,回迁房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预计未来能带来更多现金流,一般情况下是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肖太寿—房地产企业的重点涉税疑难问题处理技巧及例解.rar

    101.77 KB, 下载次数: 30, 下载积分: 本位币 -2 元

    售价: 2 元本位币  [记录]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1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11-15 10:19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16#
    发表于 2015-3-18 12:41:06 |只看该作者
    下载了,没有看明白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11-15 10:19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15#
    发表于 2015-3-18 11:50:18 |只看该作者
    我的币呀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11-15 10:19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14#
    发表于 2015-3-18 11:47:54 |只看该作者
    下来看看,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11-15 10:19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13#
    发表于 2015-3-18 11:29:47 |只看该作者
    能下载吗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6-11-15 10:19
  • 签到天数: 69 天

    [LV.6]常住居民II

    12#
    发表于 2015-3-18 11:29:22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不能下了,没有下来,本位币反而没有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1-17 11:06
  • 签到天数: 403 天

    [LV.9]以坛为家II

    11#
    发表于 2015-3-16 14:30:30 |只看该作者
    资料不错,谢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30 09:39
  •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10#
    发表于 2015-3-11 08:53:42 |只看该作者
    讲的好,要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2-30 09:39
  • 签到天数: 73 天

    [LV.6]常住居民II

    9#
    发表于 2015-3-11 08:38:17 |只看该作者
    讲的好,要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9-8-25 17:04
  • 签到天数: 676 天

    [LV.9]以坛为家II

    8#
    发表于 2015-3-9 09:42:30 |只看该作者
    学习一下。。。。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