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1-11-4 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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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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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呼噜猫 于 2008-8-8 09:26 发表
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了,就不属于权属纠纷未解决的情况。
我觉得不是该不该交土地使用税的问题,而是购买的土地被他人占用,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问题。这个应该找政府解决,如果收回土地的控制权,交一点土地使用税对企业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1、国土资源局没有按合同交地,属于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而且按合同条款约定我们已有权解除合同(请参看1楼第2条),也就是自始至终土地使用权没有发生实质性转移,在没有结果之前,就应该属于权属纠纷未解决。
2、“交一点土地使用税对企业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这种默视不管置之不理不明事理的不认同,发贴就是为了寻找正确答案。
3、“绝对不能诉诸法律,就算官司打赢了,和政府部门的关系搞得一团糟,企业干脆拎包走人,还做什么开发商!”谢谢你的真诚忠告,就是这么个社会啊!。
从回贴语气可见呼噜猫也是个性情中人 ,不当之处还请谅解!
[ 本帖最后由 深综指 于 2008-8-8 10:57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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