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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深综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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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号专题】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受让人要交土地使用税吗?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4 0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1#
    发表于 2008-8-8 10:53:45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呼噜猫 于 2008-8-8 09:26 发表

    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了,就不属于权属纠纷未解决的情况。
        我觉得不是该不该交土地使用税的问题,而是购买的土地被他人占用,没有实际控制权的问题。这个应该找政府解决,如果收回土地的控制权,交一点土地使用税对企业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1、国土资源局没有按合同交地,属于合同还没有履行完毕,而且按合同条款约定我们已有权解除合同(请参看1楼第2条),也就是自始至终土地使用权没有发生实质性转移,在没有结果之前,就应该属于权属纠纷未解决。
            2、“交一点土地使用税对企业来说,根本就是小菜一碟!”这种默视不管置之不理不明事理的不认同,发贴就是为了寻找正确答案。
            3、“绝对不能诉诸法律,就算官司打赢了,和政府部门的关系搞得一团糟,企业干脆拎包走人,还做什么开发商!”谢谢你的真诚忠告,就是这么个社会啊!。

            从回贴语气可见呼噜猫也是个性情中人  ,不当之处还请谅解!

    [ 本帖最后由 深综指 于 2008-8-8 10:57 编辑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4 0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2#
    发表于 2008-8-8 11:33:49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艺曼 于 2008-8-8 11:23 发表
    我认为不应交,应由实际使用人交,你单位可以跟实际使用人协商由他交纳或由你交纳他给你补偿。

            1、我们不应该与实际使用人发生关系,一旦协商后他交税,等是我们默认了他的使用,后果不勘设想。到时国土资源也不肯管了。
            2、从法律角度,我们与实际使用人一点关系也没有,只有国土资源局才是实际使用人的关系人。跟我们发生关系的主体是国土资源局。
            3、实际使用人交税应该由税务部门监督。当然了,只要实际使用人自己主动交了税,我们也就不用交了。一旦明确我们不用交税,税务部门自然会让实际使用人交税的。

    [ 本帖最后由 深综指 于 2008-8-8 11:37 编辑 ]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4 0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3#
    发表于 2008-8-11 10:13:55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无言 于 2008-8-10 16:08 发表
    大家都认为可以不交,但是实际上税局不这么认为,我们就是这样的。稽查的时候在确认缴税的时间上,税局就认定为合同签约的次月为缴纳时间


    你们的实际情况说说看,谢谢!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1-11-4 00:28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14#
    发表于 2009-6-5 09:01:09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的意见!等有真实结果了,必当第一时间告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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