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会计网-引领房地产会计行业潮流!

房地产会计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论坛热门版块 国内最热门的房地产财务同行交流平台 房产会计问吧 - 房产会计实务 - 纳税筹划

论坛推荐版块 我们的宗旨:房会天下 网聚精英 房产会计专题 - 房产开发资料 - 成本预算

网站培训课程 房地产会计财税专业培训 财税课程咨询 - 课程在线报名

查看: 9226|回复: 6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贴] 房地产行业财务管理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1 11:07
  • 签到天数: 94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1-22 22:22:0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房地产行业财务管理
    一、房地产公司的会计核算
      本世纪已出台的会计制度中,皆没有专门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科目及核算办法,这给这些企业的会计核算带来很大不便。但是,现行所有会计制度涉及会计科目设置的说明中都规定: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某些会计科目。根据这一些规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或新准则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执行各自适用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基础上,增设专门核算房地产开发的会计科目,不但是需要的,也是符合会计制度规定的。
    推荐阅读:
      1、对房地产公司会计核算问题的探讨
      2、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与发展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会计核算
    二、房地产公司的税务管理
      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长、工程结算复杂,会计制度和税法对房地产开发收入成本的确认也存在着差异。这给企业理解税收政策,规范纳税、科学纳税带来了难度,但是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房地产公司的各项税款的征收将会越来越严谨、规范。
      推荐阅读:
      1、房地产企业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
      2、房地产土地使用税问题集锦
      3、房地产开发十大税务问题
      4、房地产所得税汇算清缴与土地增值税清算差异比较
      5、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视同销售行为的税务处理
    三、房地产企业各税种的会计核算
      因国家的财务制度和税法规定上的差异,引起了企业在账务处理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我们将房地产企业各税种的会计处理文章进行了收集整理,为企业在涉税问题上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提供帮助。
    推荐阅读:
      1、房地产开发企业企业所得税及会计核算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及会计核算
      3、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及会计核算
      4、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他税收及会计核算
    【问题】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综上,房地产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招待费在发生的当期按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的部分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房地产土地使用税问题集锦
      1、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额幅度有什么变化?
      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0.5元至10元;中等城市0.4元至8元;小城市0.3元至6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条例修改后,将税额标准提高了2倍,即"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具体适用税额如何确定?
      考虑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负水平应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市场发育程度相适应,条例仍授权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上述税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将本地区土地划分为若干等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适用税额标准,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3、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范围有何变化?
      原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但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的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通知》[88)财税字第260号,该条例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条例修改后,在条例第二条中增加了一款:将条例中"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定义为:"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即:把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也确定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主要包括立项环节、规划设计环节、融资环节、土地取得环节、拆迁安置环节、工程建设环节、预售环节、销售环节、出租环节,项目清算环节。各环节涉及的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房产税。由于项目的税收成本会影响项目的投资回报,而税务事项始终贯穿其中,因此合理控制税收成本是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重要一环。所以有必要对房地产开发备环节涉及的一些税务问题及改善和筹划机会进行总结,使管理者在实践时尽量避免和及时处理这些问题,抓住一些税收筹划机会,以便管理层能更好地为房地产业务板块发展制定战略性规划。

    游客,如果您要查看本帖隐藏内容请回复

    点评

    佩服,楼主说的太给力了: 0.0 资料不错,再接再厉!: 0.0
    佩服,楼主说的太给力了: 0 资料不错,再接再厉!: 0
      发表于 2012-12-10 15:42
    资料不错,希望能多一点实例的内容  发表于 2012-11-30 11:55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转发到微博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6-18 14:34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2#
    发表于 2012-11-22 22:27:46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9-10-12 14:27
  • 签到天数: 284 天

    [LV.8]以坛为家I

    3#
    发表于 2012-11-22 23:11:00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5 21:46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4#
    发表于 2012-11-22 23:46:07 |只看该作者
    先回复!!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5 21:46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2-11-22 23:48:10 |只看该作者
    后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5 21:46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2-11-22 23:49:22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25 21:46
  • 签到天数: 622 天

    [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12-11-22 23:50:12 |只看该作者
    继续学习!!!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5 14:44
  • 签到天数: 1041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8#
    发表于 2012-11-23 01:38:57 |只看该作者
    很有用的东西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4-12 11:31
  • 签到天数: 1528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9#
    发表于 2012-11-23 08:17:17 |只看该作者
    感谢分享。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2-14 15:08
  • 签到天数: 636 天

    [LV.9]以坛为家II

    10#
    发表于 2012-11-23 08:41:58 |只看该作者
    谢谢无私分享!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推荐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