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山东境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已接近竣工,为减轻税收负担做如下策划:
关于上高开发项目的税收建议 1、 将目前上高开发项目作价投资新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安置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优点:(1)免营业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9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2-12-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近来,部分地区反映对股权转让中涉及的无形资产、不动产转让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不够清楚,要求明确。经研究,现对股权转让的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二、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三、《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本通知内容不符合的规定废止。 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 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述政策已咨询**区地税税政 (2)按照目前上高项目开发账面成本(1605万)作价不超过1950万元(截止2010.9.30日) (3)费用部分:需会计事务所出具报告一份大约5000-12000元。其他涉及变更的手续未计入。印花税6000元。 企业所得税 2、关于成立新公司 (1)成立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6号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2003-04-09 为促进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现将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的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二、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三、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四、本通知自2003年5月1日起执行。 本通知生效前,已经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如果已经按〔2001〕国转联8号文件的规定,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可以继续执行到期满为止;如果没有享受上述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请遵照执行。 “财税(2003)26号文件
请问:
该文件第二款:1、免征的企业所得税条款失效?2、免征的营业税是否继续有效?3、办理减免营业税的前提、条件、需要提供的资料、
办理的时限?
谢谢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您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
1、财税[2003]26号文件中企业所得税部分在新企业所得税下发后已失效;2、营业税部分仍然有效;3、办理程序请参照财税[2004]93号文件执行。
以上解答的问题,供您参考,具体由所属税务机关判定”
(2)新成立企业的资质
a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若代理公司注册大约需要费用15万)
b 建委暂定资质不影响接受投资业务
上述条件已咨询工商局和建委。答复可以
其他涉及房产的事项未予考虑
(3)成立企业的前提: A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B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4)成功案例: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秦皇岛世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2006年11月21日 冀地税函〔2006〕228号 秦皇岛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秦皇岛世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业税问题的请示》(秦地税发〔2006〕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秦皇岛世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8月23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于2005年12月31日办理税务登记。该企业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14名,占企业员工总数的60.87%,经调查,情况属实,符合政策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精神,同意对其2006年1月至2008年12月取得的应税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中“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实行一次性审批”的精神,对该单位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符合政策规定的减免税不再审批,企业可以延续以后年度享受减免税优惠。 三、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后续监督管理,及时掌握纳税人减免税有关情况,一旦该企业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应终止此免税政策。省局将对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情况进行年审。 涉及费用:印花税大约6000左右。契税:2000*5%=100万计入新企业的开发成本。
主要费用在批复阶段。
上述建议需在核实数据的基础上重新进行计算。若成功操作全部费用应不超过120万元。
节约营业税:
**房地产上高分公司=2000*5%=100万
其他费用=100*13%=13万
新公司营业税=5000*5%=250
其他税费=250*13%=32.5
合计节约税费395.50万元。
请各位同行高手指点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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