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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税务稽查中疑难问题的问答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3-18 10:13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12-14 15:52:23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在房地产税务稽查中疑难问题的问答
    作者:winwind

    (一)投资企业以土地投资,被投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无形资产转让发票,是否允许以评估报告为依据,作为计税成本在税前扣除?例如:甲公司拥有土地历史成本为5000万元,评估价值为8000万元,甲公司以该土地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乙公司,取得30%股份。
    答:实践中,由于税法规定以土地投资,不缴纳营业税,因此投资企业一般不会为被投资企业开具发票,开发企业难以取得无形资产转让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向股份公司配购股票,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在本例中,投资企业应将土地投资业务分解为按照公允价值销售土地和投资两项业务对待,即首先确认3000万元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然后再以8000万元投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第三款规定:被投资企业接受的上述非货币性资产,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即:如果投资企业已经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应纳税所得额,资产的隐含价值在税收上已经得到实现,被投资企业可以凭评估报告计入开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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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帖最后由 xiaofengcpa 于 2008-1-21 10: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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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1-19 23:36
  • 签到天数: 27 天

    [LV.4]偶尔看看III

    55#
    发表于 2009-9-13 11:43:12 |只看该作者
    会计,怎么就这么麻烦呢,房地产更累。

    该用户从未签到

    54#
    发表于 2009-9-12 13:14:01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

    该用户从未签到

    53#
    发表于 2009-9-12 10:56:02 |只看该作者
    做房地产行业的会计人员急需了解这样的业务知识

    该用户从未签到

    52#
    发表于 2009-7-21 08:16:26 |只看该作者
    谢谢楼主,感激不尽 了哈

    该用户从未签到

    51#
    发表于 2009-7-20 21:21:05 |只看该作者
    在房地产税务稽查中疑难问题的问答
    转载请注明出自房地产会计网论坛 http://www.fdckj.com/,本贴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683-1-1.html

    该用户从未签到

    50#
    发表于 2009-7-8 22:56:59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要保存呀,别没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49#
    发表于 2009-6-30 17:05:1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的帖子

    呵呵,多学习哦,这个财税知识是永远学不完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48#
    发表于 2009-5-23 16:40:54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学习信息。。

  • TA的每日心情

    2017-4-24 09:56
  • 签到天数: 93 天

    [LV.6]常住居民II

    47#
    发表于 2009-5-23 15:14:29 |只看该作者
    喜欢这,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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