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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产评估增值是否缴纳房产税? [打印本页]

作者: 魅影骑士    时间: 2013-1-4 19:39
标题: 房产评估增值是否缴纳房产税?
房产评估增值是否缴纳房产税?
财税地字【1986】008号及财税[2008]152号: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1.企业为向银行贷款等对本企业的有关资产进行评估发生的评估增值,会计上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因此,也不需要按评估后的价值缴纳房产税。
2.但企业为改组改制对本企业的房产进行评估的,必须将评估价值追加房屋建筑物的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
这种情况下,从评估增值的次月起按评估后的房屋建筑物价值缴纳房产税。

作者: 小鲸    时间: 2013-1-5 11:27
房产评估增值

作者: msdc2008    时间: 2013-1-11 19:42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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