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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税前扣除的费用凭证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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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魅影骑士
时间:
2013-1-4 19:37
标题:
房地产企业税前扣除的费用凭证具体要求
对房地产企业在税前扣除的费用凭证上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1.自2011年7月1日起,房地产企业发生的成本费用取得的发票必须且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财务专用章。
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
2.评估报告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问题
(1)评估报告只能作为评估时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的证明,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2)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及营业税细则第19条:
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必须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购买方必须依据发票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言外之意,如果对方不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支付方不需要依据发票扣除。
A。企业以机器设备、存货等对外投资,根据增值税细则第4条: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的,应当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投资方必须按规定向被投资方开具发票作为被投资方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B。企业以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根据财税【2002】191号: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因此,投资方不需要给被投资方开具发票。
《公司法》第27条: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必须对非货币资产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值作为双方交易价格。
接受投资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应当依据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评估报告、验资证明等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
3.关于发起人在企业的筹建期间取得的发票,开具给发起人个人的,是否可以作为开办费,由设立后的企业扣除问题
法释【2011】3号:
发起人在筹建期间对外签订的合同,其相关权利和义务由设立后的企业承继。
因此,发起人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只能能够证明属于为筹建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费用,即使发票开具给发起人个人,也可以作为开办费税前扣除。
4.《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票据》不得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如果解放军单位对外从事餐饮、住宿等业务,必须开具地税局监制的发票,支付方才能税前扣除。
国税发【2000】61号、国税函【2000】466号
但如果房地产企业承租解放军房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支付给解放军单位的租赁费,可以凭《中国人民解放军通用收费票据》和《解放军房屋租赁许可证》税前扣除。国税函【2005】1285号
作者:
阳红
时间:
2013-1-6 10:22
你好,谢谢分享
作者:
香奈尔
时间:
2013-1-6 11:46
多谢了,能学到这么知识!
作者:
msdc2008
时间:
2013-1-11 19:36
多谢了,能学到这么知识!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3-2-23 16:50
学习一下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3-2-23 16:58
学习一下
作者:
hupin
时间:
2013-3-26 16:53
学习了
作者:
hupin
时间:
2013-3-26 16:54
有新规定、认真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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