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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一项目房地产企业可以不分普通、非普通住宅,合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打印本页]

作者: 银河飞雪    时间: 2012-10-31 12:33
标题: 同一项目房地产企业可以不分普通、非普通住宅,合并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解答
全文地址:
http://www.fdckj.com/thread-56322-1-1.html

 问题三:对同一项目中既建造普通住宅,又建造其他商品房的,应如何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答:对于同一项目既建造普通住宅,又建造其他商品房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一条规定应分别核算土地增值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一条规定: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95] 48号)第十三条规定,对于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条例第八条(一)项的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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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之    时间: 2012-10-31 12:48
标题与内容不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一条规定: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作者: 日升    时间: 2012-10-31 13:13
实务操作不能这样做。
作者: 落花生无相    时间: 2012-10-31 15:58
学习了
作者: 涵琳    时间: 2012-10-31 16:07
意思是不是可以不分,但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作者: 别了温哥华    时间: 2012-11-1 10:49
学习过了
作者: 木林森CXJ    时间: 2012-11-6 21:13
好像应该是的
作者: 漂流部落    时间: 2012-11-7 15:51
学习过了
作者: lxlkk    时间: 2013-3-22 11:27
刚才去税务总局查了下 财税字[1995]48号  文件全文有效的,谢谢飞雪老师!
作者: lxlkk    时间: 2013-3-22 11:28
刚才去税务总局网上查了一下  财税字[1995]48号  全文有效,谢谢飞雪老师!

作者: Jandyz    时间: 2017-2-13 15:57
学习一下,老师谢谢
作者: beckylv    时间: 2017-6-14 11:34
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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