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觅
发表于 2008-9-18 08:38:57
不管怎么付 避免不了得要交税收了房款得交税
即使这种情况也是视同销售吧
和尚
发表于 2008-9-18 13:24:44
我同意王静的说法..
安子仪
发表于 2008-9-22 10:18:16
同意瑞鑫和雄狮的意见
牛郎
发表于 2008-9-23 21:14:47
本人认为,楼主的做法不妥!首行是一定收到工程款的收据,然后要对出具代付款的证明,方可操作。
南山主人
发表于 2008-9-24 09:41:01
一定不要忘记了在这种情形下的税收问题!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一样都少不了阿
杜敏
发表于 2008-10-7 06:11:07
回复 1# 的帖子
你说的对,应该这么办。
职业游民
发表于 2008-10-7 17:22:03
通过现金过一下还是比较保险的
路程
发表于 2008-10-8 16:01:24
认真学习下,房款抵工程款!
君林天下
发表于 2008-10-8 18:48:43
学习:victory:
夏威夷海风
发表于 2008-10-10 10:42:05
其实问题的关键是没有或不愿付现金,从理论上讲王静的做法既合理又合法。但购房者要做按揭,导致“现金”非发生不可,所以个人感觉还是楼主的做法具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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