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觅 发表于 2008-9-18 08:38:57

不管怎么付 避免不了得要交税收了房款得交税
即使这种情况也是视同销售吧

和尚 发表于 2008-9-18 13:24:44

我同意王静的说法..

安子仪 发表于 2008-9-22 10:18:16

同意瑞鑫和雄狮的意见

牛郎 发表于 2008-9-23 21:14:47

本人认为,楼主的做法不妥!首行是一定收到工程款的收据,然后要对出具代付款的证明,方可操作。

南山主人 发表于 2008-9-24 09:41:01

一定不要忘记了在这种情形下的税收问题!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一样都少不了阿

杜敏 发表于 2008-10-7 06:11:07

回复 1# 的帖子

你说的对,应该这么办。

职业游民 发表于 2008-10-7 17:22:03

通过现金过一下还是比较保险的

路程 发表于 2008-10-8 16:01:24

认真学习下,房款抵工程款!

君林天下 发表于 2008-10-8 18:48:43

学习:victory:

夏威夷海风 发表于 2008-10-10 10:42:05

其实问题的关键是没有或不愿付现金,从理论上讲王静的做法既合理又合法。但购房者要做按揭,导致“现金”非发生不可,所以个人感觉还是楼主的做法具有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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