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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财税〔2009〕29号文: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0 13:49
  • 签到天数: 63 天

    [LV.6]常住居民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7-21 06:28: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财税〔2009〕29号文: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3月19日以“财税〔2009〕29号文”发布了《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简称该通知),并规定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笔者根据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财税工作实际,对一般企业(除保险企业以外,下同)如何理解该通知,作如下探讨。

       (一)手续费及佣金的含义

      1、国税发〔2000〕84号文对内资企业的规定原国税发〔2000〕84号文对佣金的税前扣除作过规定,第五十三条是这样明确的:

      纳税人发生的佣金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计入销售费用:

      (1)有合法真实凭证;
      (2)支付的对象必须是独立的有权从事中介服务的纳税人或个人(支付对象不含本企业雇员);
      (3)支付给个人的佣金,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超过服务金额的5%。

      2、国税发〔1999〕242号对外资企业的规定《关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2号)第二条明确规定:

      上述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代销、包销企业支付的各项佣金、差价、手续费、提成费等劳务费用,应提供完整、有效的凭证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方可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费用列支。但实际列支的数额,不得超过房地产销售收入的10%。

      3、财税〔2009〕29号文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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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鼎财税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7-24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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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2#
    发表于 2009-7-21 08:03:54 |只看该作者
    财税〔2009〕29号文: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1-12-26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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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3#
    发表于 2009-7-21 08:09:34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12-27 12:4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4#
    发表于 2009-7-21 08:50:38 |只看该作者
    学习学习啊,如果是自己公司的销售人员的销售提成,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吧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3-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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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09-7-21 08:58:23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转载请注明出自房地产会计网论坛 http://www.fdckj.com/,本贴地址:http://www.fdckj.com/thread-15826-1-1.html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2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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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5]常住居民I

    6#
    发表于 2009-7-21 09:02:45 |只看该作者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9-18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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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7#
    发表于 2009-7-21 09:23:19 |只看该作者
    看一看新规定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9-7-21 09:26:07 |只看该作者

    回复

    学习一下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7-15 14:43
  • 签到天数: 20 天

    [LV.4]偶尔看看III

    9#
    发表于 2009-7-21 09:31:21 |只看该作者
    原来的政策5%是针对个人的上限,现在是针对所有的单位,我的理解不知对不对?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0-6-20 10:30
  • 签到天数: 81 天

    [LV.6]常住居民II

    10#
    发表于 2009-7-21 09:40:58 |只看该作者
    财税〔2009〕29号文: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
    这个文件我从来没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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