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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资讯] 新政:放宽信贷,为二套房松绑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9-20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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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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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8-12-18 12:13: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会议指出,近期国家采取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已对房地产市场产生积极影响,不少城市商品住房成交量有所回升。当前,要坚持住房市场化基本方向,坚持对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实行住房保障制度的原则,加大政策力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住房消费,保持合理的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会议研究确定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其中,将现行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改为超过2年(含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将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由按其转让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改为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促进商品住房销售。支持合理融资需求,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提供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按照法定程序取消城市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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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7-9-20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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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2#
    发表于 2008-12-18 12:14:42 |只看该作者
     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二套房贷的松绑。新政表述为:“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但人均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居民,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杭城三口之家住房低于86.34平方米再买房可享首套房优惠政策<<<

      稍留心政策变化的人士都会注意到,事实上,这条原则在去年12月11日央行银监会的《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中就已经表述“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仅仅是重申这一原则。 参与讨论<<<

      但是,这一原则具体操作又会碰到许多问题:

      一、操作难度大。需要购房人自己去查询数据并提供给银行。而且每个城市每年人均住房面积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数据。

      二、可能可以钻空子。比如将亲戚的户口迁入,降低人均面积。

      三、新政中都没有提是否以还清贷款为前提,虽然法律基本原则是法不禁止即为允许,可是一些僵化的银行可能还是会以还清第一套贷款为前提。

      四、留下政策灰色地带,即第一套超过了人均面积,第二套房贷不能视为第一套,但是否一定要上浮10%呢?

      总体看,二套房贷新政许多方面仍比较含糊,但是中央政府对二套房贷不再是铁板一块,这一指向性意义比较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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